49贵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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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阿布:
你去年提过,马尔福庄园有适合二号试飞的场地,而你父亲或许愿意看看我们的成果。我想,现在可以安排这次拜访了。除了二号,我还准备了几套能够单独投入使用的魔文,包括温度调节、空气循环和飞行稳定回路。若你父亲有兴趣,我们可以进一步商议合作。我目前住在翻倒巷的飞龙旅店。请代我向你母亲问好。
T.M.R
阿布拉克萨斯收到这封信时刚刚从魁地奇球场回到客厅里,额头和鬓角都是汗。马尔福庄园的球场在花园西侧,用修剪得极其齐整的紫杉做边界,三个环形球门是擦得发亮的银,底座浇铸着马尔福家徽??马尔福先生认为这是培养子弟竞争意识的必要投资,马尔福夫人则认为这是丈夫年轻时没打进斯莱特林院队的心理补偿。
他从猫头鹰脚上解下信时,来做客的两个表兄弟正在为刚才那个鬼飞球有没有越界吵个不停,诺特瘫在沙发扶手上喘气,莱斯特兰奇则站在壁炉旁检查扫帚上的划痕。他们很快注意到,阿布拉克萨斯的脸忽然亮了起来。
“谁的信?”诺特立刻问。
“汤姆的。”阿布拉克萨斯故意轻描淡写地说。
诺特和莱斯特兰奇瞪大眼,其他几个姓塞尔温的远房表哥有点莫名其妙。
骑士们都知道,汤姆每个暑假都神秘消失,从不写信,也没人知道他去哪了。如果艾萨克在场,会评价说汤姆其实是心疼邮票钱:反正他已经把你们笼络住了,就没必要浪费邮资给猫头鹰邮局。
但是骑士们并不这么想。
第一年,他们的猜测还比较接近现实:汤姆每个暑假都在麻瓜寄养家庭里待着。他们甚至还能从中咂摸出一点优越感。然后汤姆越来越强大,他们逐渐需要别的理由来解释。毕竟,如果汤姆和麻瓜混一堆,还比他们厉害这么多,就显得他们有点丢人了。
“我打赌他去和某个神秘的大巫师进行修炼了。不然他怎么做到那么强的。”埃弗里偷偷说。
“他暑假里一定是出国冒险了,不然他为什么开学的时候又瘦又累的。”
“他去威尔士给驯龙人打黑工了,证据是手上有灼痕。”穆尔塞伯很笃定。
“他身上有擦伤和淤青,是不是和黑巫师搏斗了?”西奥多猜测。
再后来,汤姆暴露了蛇佬腔,成为了伏地魔领主,他们暗中的议论染上了崇拜性的幻想色彩。
“他住在一座秘密的魔法城堡里,蛇佬腔才能开门。城堡里藏着斯莱特林的遗产。黄金。一座书库。失传的咒语。这就是他为什么这么强。”
“城堡外面的荒原上爬满了蛇,专门替他放哨。”埃弗里补充。
沃尔布加不喜欢城堡的说法。“他那种人用不着城堡,”她纠正,“他住在哪里,哪里就是他的领地。”说完,她把一绺卷发拨到耳后,脸有点红。阿尔法德在旁边翻了个白眼。
诺特和莱斯特兰奇也读完了信,对阿布拉克萨斯又妒又羡。马尔福家的少爷好像喝了欣快魔药一样,轻飘飘的。
最大的那个塞尔温表哥凑过来看了一眼:“二号是什么?新款扫帚?”
阿布拉克萨斯把信纸折好:“你不会懂的。”
莱斯特兰奇开口:“我和你一起去。”
“我爸爸谈生意不喜欢人太多。”阿布拉克萨斯冠冕堂皇地拒绝了,“我父亲只答应见汤姆。突然多出一位莱斯特兰奇,会影响谈判。”
我们的成果。阿布拉克萨斯又细细品味了一下这几个字,孔雀尾巴快翘到了天上。
他立刻开始琢磨,怎么帮汤姆从父亲那里要钱。
然后他突然意识到,问题很严重??不是他这种胳膊肘往外拐的思路??而是汤姆的衣服。
当天傍晚,阿布拉克萨斯就写了回信,字迹很潦草。信中,他告诉汤姆,父亲愿意见他,时间定在星期六下午。信末特意嘱咐:不要自己过来,我先去接你。
星期六午饭前,阿布拉克萨斯拎着衣箱,有生以来第一次独自走进翻倒巷。他小时候曾与几个纯血孩子把这里当成过探险。他们互相怂恿着越过巷口,在第二家店面的橱窗里看见一只会跟着路人转动眼珠的干缩人头,一个孩子叫出了声,于是一群人立刻急哄哄撤退,跑回光线明亮的对角巷,随后在家长面前一致声称自己只去了丽痕书店。对他们来说,这已经算得上相当惊险的暑假活动了。
(那时候,汤姆正在夏普的铺子剥甲虫眼睛,差点被巫婆顾客当成美味甜点吃掉。大家都有美好的童年。)
现在阿布拉克萨斯沿着狭窄的巷子往里走,才知道他们当年甚至没有抵达飞龙酒店的一半路程。他握紧魔杖,努力做出一副气定神闲的姿态。他穿过一群吃吃笑着盯着他看的巫婆,几家橱窗里摆着会动的尸体标本的阴暗商店,来到了飞龙酒店。女招待看都没看他一眼,他自己爬上楼,找到402房间,刚敲了一下门,门便开了。汤姆那只黑背的德牧热情地扑到他身上,差点把他撞倒。
“下去,狗。”汤姆的呵斥声传来。
狗立刻从阿布拉克萨斯身上下来,尾巴仍然用力拍着门框。它认得这位经常给它带肉干、偶尔还肯陪它玩球的昂贵同学。
阿布拉克萨斯打量这个房间。很窄很旧,而且已经被狗毛占领了,看得出狗没少上床。他又挑剔地审视汤姆。脸很英俊,衣服简朴笔挺,手指上什么时候多了一颗黑色的戒指?有点丑,但他决定不予点评。他把衣箱放在床上,打开,里面整齐叠放着两套正式长袍、三件衬衣,还有若干领带、背心和一双新手套。
“你在见我爸爸以前,得打扮得更正式一点。”
“我穿的很正式。”
“天啊汤姆你认真的吗,”阿布拉克萨斯走近一步,捏住他的衬衣袖口,“这件衬衣穿了快五年了!”
魔法把纤维修复得光洁平整,袖口合身,领口挺括,但是他认得它。这件衣服汤姆一年级就穿过。
房间里安静了一下。阿布拉克萨斯意识到说错了话,赶紧补充:
“抱歉。你的魔法很完美,看不出一点痕迹。但是我做了你五年舍友。”
汤姆看着他,从表情里看不出被冒犯。于是阿布拉克萨斯从衣箱里拿出一件衬衣,抖开。“新的成衣。可以自动调整尺寸,你把手伸进去就行。”
汤姆接过,有点挑剔地摸了摸领口,又翻过接缝。
“它的魔法接缝在哪里?”
这家伙对缝纫魔法的兴趣让人不安。“你先穿。等见完我爸爸,你爱怎么拆都行。”
汤姆脱掉旧的,换上新衬衫。阿布拉克萨斯给他又挑了一件剪裁极为简洁的黑色长袍??汤姆身形高挑,皮肤苍白,黑发和眼睛颜色极深,穿繁复花纹反而会显得刻意。然后他帮汤姆打理衣物,扯了扯长袍下摆,用清洁咒去除狗毛,又开始给他系领带。
“别动,这里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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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忍耐地任他整理。
这时,阿布拉克萨斯恰好看到了桌上摊着的报价记录。
汤姆在给阿布拉克萨斯写信前,曾经试图对角巷的一些店家售卖自己发明和修改的魔文。彗星扫帚坊的人看了眼高空保温回路,问汤姆谁会需要在一万八千英尺打魁地奇,随后出价十二加隆,买断,想赶在冬季联赛前上市,名字就叫“彗星暖柄”。安东尼日用品商店只看中了舱室内的自洁咒,想雇佣汤姆改进魔法马桶,七西可一个,老板认可汤姆在卫浴行业的潜力。
这些店家在街面上彼此竞争,可遇到一个没有家族、没有执照、无法自行登记魔文的学生时,忽然变得互通有无,十分团结。汤姆可以拒绝任何一个,但是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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