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五章  小小官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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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闲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我阿娘病着,我得先把事情弄清楚。”
  

  

  
赵先生也没追问。他替她们把事情写成了一份很简短的状纸,没有刻意煽情,只写沈怀安因山洪失踪、生死未明,妻女尚在,族兄沈怀义未经明确授权便要求接管铺账并代收田租,现请求县中查明,至少在沈怀安生死未定、家属未明确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变卖转移产业,已代收款项也应交代清楚。
  

  

  
状纸写好以后,沈知闲从头看了一遍。很多字她认识,个别法律和官府用语不太熟,却能大致理解。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此前对唐代法律的想象其实过于简单。这个时代当然有法律,也有关于家产、户籍、婚姻、继承和债务的规则,问题不是“没有法”,而是普通人真正进入这些规则时,还要经过宗族关系、身份地位、地方治理习惯以及现实执行能力的层层过滤。
  

  

  
赵先生带她去了县衙。
  

  

  
真正站在衙门外的时候,沈知闲心里竟然生出一种十分微妙的熟悉感。门当然和现代机关完全不同,没有门岗登记,没有大厅导引,也没有取号机,可那种“普通人第一次来办事,不知道该往哪走,只能先观察谁像是能问的人”的感觉,跨越一千多年居然没有完全变化。
  

  

  
赵先生显然熟悉门路,先和门口书吏说了几句,又递了状纸。对方最初只随意扫了一眼,看到是宗族内部家产纠纷,明显没有特别重视,直到赵先生强调沈怀安只是失踪、并无死亡文书,族兄却已经开始代收田租,那书吏才把状纸真正接过去,说让她们候着。
  

  

  
等了大半个时辰,沈知闲才被带进去。
  

  

  
并不是直接见县令。
  

  

  
先问话的是一名佐吏。
  

  

  
对方三十多岁,手边已经放着那份状纸,第一句话便问:“你母亲为何不来?”
  

  

  
沈知闲说道:“病着,起身都费力。”
  

  

  
“那你一个孩子来做什么?”
  

  

  
“因为铺契和账我知道放在哪里,最近几日发生的事情也是我在记。”
  

  

  
佐吏看了她一眼,没有继续纠缠年龄,转而问沈怀安何时失踪、搜寻情况如何、族里何时开始代管、田租具体是谁交给了谁。沈知闲回答得很慢,能确认的就确认,不能确认的便直接说不知道,从头到尾没有提“吃绝户”三个字,也没有说沈怀义一定想侵吞家产。
  

  

  
问到最后,佐吏反而有些意外,拿着笔停了一下,说:“你倒是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沈知闲没接话。
  

  

  
上辈子写材料最大的忌讳之一就是把推测写成事实。
  

  

  
这点她太熟。
  

  

  
又过了一阵,沈怀义也被叫来了。
  

  

  
他显然没想到周氏真的会把事情闹到县里,更没想到站在这里的是沈知闲,看见她以后脸色明显沉了下来,却很快又恢复成一副无奈的长辈模样。
  

  

  
佐吏让他说清代收田租和接管铺子的缘由。
  

  

  
沈怀义回答得很完整,大意无非是沈怀安失踪以后,周氏病重,孩子年幼,铺中伙计人心不稳,外面商户也开始观望,他作为族兄担心有人趁机欺负孤儿寡母,所以才请族中长辈共同商议,由自己暂时照看铺子、田地和往来账目。他还特别强调,自己从未想过卖沈家的地,也没拿走铺里的货,收来的田租只是暂时替她们保管,等事情稳定以后自然会交代清楚。
  

  

  
这套说法比前几日在沈家说得更加周全。
  

  

  
甚至听起来非常合理。
  

  

  
沈知闲一点也不意外。
  

  

  
人站到官府里以后,当然知道什么话最好听。
  

  

  
佐吏问:“既是替人照看,可曾得周氏允准?”
  

  

  
沈怀义停了一下,说:“嫂夫人病中神思不定,族中长辈都以为此时先稳住家业要紧。”
  

  

  
“那就是没有。”
  

  

  
“虽无亲笔文书,但都是一家人,原也不曾想把事情弄得如此生分。”
  

  

  
“田租收了多少?”
  

  

  
沈怀义报了一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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