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绝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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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律师站了起来。



    “审判长,对方提交的伤情记录仅能证明李淑芬存在虐待行为,不能直接推导李有田也会虐待。法律上不存在'连坐'的逻辑。”



    他调整了一下站姿。



    “更重要的是,无论申请人品行如何,法律上血亲监护的优先原则是明确的。被申请人林炎与王盼盼之间没有血缘、没有收养登记、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他目前对孩子的占有......”



    “对方律师用了'占有'这个词。”



    陆择安打断他。



    周律师顿了一下。



    “我换一个说法。他目前对孩子的照管,确实不具备法律基础。这是事实。”



    法庭里的空气紧了一截。



    旁听席上苏倾城的手指搭在牛皮纸文件袋的封口上,指腹摩挲着纸面边缘。



    钱观鹤在最后一排微微抬起了下巴。



    周律师说得没错。



    这是整个案件最硬的那块骨头。



    血缘,程序,法条。



    林炎什么都没有。



    陆择安点了一下头。



    “对方律师说得对。血亲优先是法律的一般原则。”



    周律师的肩膀松了一寸。



    “但一般原则,存在例外。”



    陆择安弯腰,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



    A4大小。



    对折过一次。



    封面盖了三枚红章。



    两大一小,最上面那枚的油墨浓得发亮。



    他双手呈交法官。



    法官接过去,翻开第一页。



    整个人坐直了。



    法庭里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法官姿态的变化。



    周律师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伸长脖子试图看清文件内容,但距离太远。



    法官翻到第二页,又翻回第一页,逐字逐句地读。



    陆择安站在原地,两只手背在身后,等着。



    三十秒。



    法官抬头。



    “被申请人方提交的文件为......”



    法官停了一下,重新看了一遍封面上的签章。



    “《现役及退役军人遗属指定监护委托书》。”



    法官继续念。



    “王离烈士于服役期间,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在部队个人档案'紧急联系人及遗属监护'一栏填写的唯一指定监护人??林炎。”



    “签章单位:国安局。总参作战部。”



    周律师站在那里没动。



    手里的材料举了一半,没举起来,也没放下去。



    李有田听不懂这些名词。



    但他听懂了法官念“国家安全局”和“总参作战部”那四个字时的份量。



    好重。



    重到他的新衬衫后背全湿透了。



    陆择安走回被申请人席位前,转身面对法庭。



    “王离烈士在执行任务前,用军方档案中法定认可的程序,亲手写下了他对女儿未来的安排。”



    “这份文件的法律效力,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高于民法典中血亲监护的一般性规定。”



    “王离烈士用自己的生命做了选择。”



    他合上手中的材料,退回席位,坐下。



    旁听席最后一排,钱观鹤搭在膝盖上的两只手慢慢收拢,十根手指交叉扣在一起。



    他没有转头,没有站起来,没有任何多余动作。



    但坐在第二排的苏倾城,注意到了老头颧骨上那块肌肉跳了两下。



    法官宣布休庭。



    三日内作出裁定。



    走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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