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1章 我即死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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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米外的奎特森射击场正门前,随着[骷髅海岸队]闯出了射击场,今晚的战斗又变的扑朔迷离了起来!



    望着刚刚闯出烟雾,就快速分散的三辆车,我的心情也瞬间变得郁闷了起来。



    此时我来不及过多思考了,我只能尽我的一切可能盯住了其中一辆车。



    “妈的,真头疼啊!”



    我心里面恼火的咒骂着,吐气,吸气,屏住呼吸,右手的食指快速扣动着扳机。



    砰??!!!



    整耳欲聋的巴雷特轰鸣,再次在我的耳边出现。



    我的肩膀,我的身体,我的脸,都在随着这一枪强大的后坐力在快速的抖动。



    我对上帝发誓,如果有可能,以后我真的不想再打巴雷特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这把枪。



    但是我觉得,和我以前的老伙计“BFG-50”相比,巴雷特这种东西,除了不用手动拉动枪栓之外,它好像其它全都是缺点!



    枪口喷吐着绚丽的火焰,我打出的子弹眨眼间消失不见。



    房间中闷响在回荡。



    甚至是整栋废弃的大楼,那声音简直就像我的身边在打雷一样。



    我的眼睛,一直不敢眨动,我一直在盯着面前的6倍瞄准镜。



    600米的距离,对于巴雷特这把枪来说,子弹是眨眼而至的。



    咻??!!



    空中传来清晰的破空声,随后我就看见我击中了被我盯上的那辆车。



    我的子弹没有去打车上的人,而是一枪打中了他们的轮胎。



    面对一辆极速行驶的汽车,一名成熟的狙击手,最好的做法,不是打人,当然是打轮胎。



    这可是我的拿手绝技,以前我说过,我在佣兵团中,以前曾被人戏称为“打胎狂魔”。



    道理很简单,这是一道很简单的狙击选择题。



    以一辆极速行驶的汽车为目标,如果你的目标是车上的人,在排除正面的情况下,如果算不好提前量,你是无法击中任何人的,因为车辆在移动。



    可如果打胎,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常规汽车有四个轮子,侧面行驶的时候,相当于是两条“平行线”。



    以第一个轮子为射击点,你可以随意甚至胡乱开枪。



    只要你的运气不是太糟糕,准度不是太离谱,那你通常有很大的概率能击中那辆车的前轮或者后轮。



    此时我所处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骷髅海岸队出现的很突然,我根本来不及去算他们的移动速度。



    所以我选择了保守的打法,去打敌人的轮胎。



    这一招我以前屡试不爽,今晚显然依然好用。



    当12.7毫米的巴雷特狙击步枪子弹,击中那辆三菱越野车后轮的时候,在我的瞄准镜中,我直接看到了一个很夸张的景象。



    由于子弹巨大的贯穿力,那辆银灰色的三菱越野车,它的左侧后轮整个炸的支离破碎。



    汽车的后轮轮毂的变形,车辆的尾部也因为轮胎的爆炸直接抬了起来。



    我看到了车上的人在尖叫。



    那是一个小胡子白人,一个黑人,还有一个白人胖子。



    是的,这是一辆三个人的车,我并不认识他们,更不知道他们是谁。



    因为车辆的惯性,因为轮胎的破碎,那辆车此时就像行驶在冰面上一样,开始产生了旋转滑行。



    “嘿!!克洛斯,稳住方向盘,该死的,稳住方向盘!!!”



    嘎吱吱吱??!!



    “哦,我的上帝!!”



    “是蓝幽灵,那混蛋在攻击我们!是他打爆了我们的车轮!”



    旋转滑行的三菱越野车中,坐在后座上的黑人雇佣兵在大声尖叫。



    那混蛋怀里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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