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杀死比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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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么多年的书白念了。



    此诗一出,直接杀死比赛了!



    沈知砚又开口:“我在学堂看过夫子的《诗词格律》,掌握了基本的韵律,加上刚刚听大家的诗,一时心有所感,忍不住写下这首诗。”



    霍怀瑾一脸呆滞地盯着沈知砚,感觉胸口中了一箭。



    不是,这合理吗?



    霍怀瑾把纸还给沈知砚,“你这首诗一出,绝对能拔得头筹,对面那位也不是你的对手。”



    霍怀瑾今天来这一趟真是开眼了,朗山县竟然有比自己天赋还高的人,高得还不是一星半点。



    他看沈知砚的眼神变得极为认真,不再把他当成跟弟弟霍子烨一样的小孩。



    沈知砚却把纸递给小厮:“劳烦小哥,帮我念一下。”



    霍怀瑾忍不住开口:“这么好的诗,你不自己念?”



    沈知砚眨眨眼:“我也喜欢低调。”



    霍怀瑾:……



    得,比他还能装,还装了波大的。



    今天一过,这诗怕是会传遍整个朗山县。



    “不知公子姓名?”小厮恭敬问道。



    名字是不可能说的,夫子还在对面呢。



    沈知砚沉吟少许:“我有一号,号种花家。”



    噗!



    霍怀瑾一口茶水喷出。



    小小年纪,字都没取,还给自己取了个号。



    不过挺好听的,细一琢磨还有独到韵味在其中。



    霍员外面无表情擦掉脸上的茶水,勒令小厮:“赶紧念,我急着回家打孩子。”



    “诸位,三号包厢,再作七言绝句一首。”小厮高声道。



    大厅顿时响起窃窃私语。



    “这是霍家大郎不服那瘸子秀才,准备写首新的接着斗啊。”



    “那包厢可不止霍怀瑾一人,还有霍员外和一个小孩呢。”



    “你知道什么,霍不疑虽然做生意门清,但他的文学水准跟我们半斤八两罢了。”



    “那还有个小孩呢?”



    “你说这话自己想笑不?”



    “……”



    小厮不管下面人的谈论,高声念开了。



    “《寒菊》。”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声音传开,只此两句,原本还在低声议论的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死寂。



    众人:!!!我屮???!



    这直接杀死比赛了!



    好一首寒菊!不写菊之色,不写菊之香,而写菊之品格。



    “这是何人所作?”有人神情激动。



    “诗人有一号,种花家。”



    连号都这么有意境,种花家。



    种花种花,雅俗共赏,当真是志趣高远又有气节。



    一个中年文士猛得站起来,面色潮红,拔腿就往二楼跑。



    边跑边喊:“我要拜会种花家先生!”



    结果被小厮四仰八叉地抬走了。



    一时间,所有人崇敬的目光全部投到了沈知砚所在的包房。



    咣当。



    裴知白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



    好一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他目光如炬地射向对面包厢,只可惜朦胧的纱窗让他看不清里面的人。



    能写出此诗,必定是个品节高尚,才情过人之人。



    内心激荡的情绪迫使他站起来往对面走去。



    他必须拜会一下这位种花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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