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进步神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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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刚落座,裴夫子便捧着书进来了。



    刘义还没缓过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同学连同夫子在内似乎都对此已习以为常,沈知砚便收起了自己的好奇心。



    裴夫子照例抽查了上午所学内容,然后教开始他们写字。



    “要想写好字,首先得端正坐姿,谨记:头正、身直、臂开、足安。”



    夫子每说一个要点,沈知砚就自觉调整身子,直到符合夫子的要求。



    “其次就是握笔姿势。握笔必须学会正确发力。手指握笔要实在,掌心要空,笔杆基本保持垂直。””



    夫子拿起毛笔向他们演示。



    “握笔时要用?、押、钩、格、抵的方法把笔固定住。”



    沈知砚听得很认真,拿起自己的笔照做。



    上辈子写惯了硬笔字,如今改到毛笔字他还有些不习惯,总觉得软绵绵得使不上劲。



    可偏偏只要是考试,第一重要的就是字。



    写的文章好坏还需读过才知道,但字的美丑就太直观了,一眼扫过去便知。



    如果字潦草不堪入目,那卷子答得再好,考官也不一定有耐心阅卷。



    所以字一定得练好。



    沈知砚初学写字,裴夫子没有直接让他在宣纸上落笔,只让他用笔蘸水,写在矮桌上。



    他练的是“永”字。



    一个大大的永字很快写在了桌面上,横平竖直,沈知砚自我感觉不错。



    一抬头,却发现夫子的眼光有些怪异。



    自己写的太差了?



    沈知砚放下笔,用虚心求教的眼神看着夫子。



    裴知白看着桌面上的字,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个字写的……很端正,嗯,只能说是端正。



    一笔一画像是用借助直尺画出来的一般。



    十分工整。



    但笔画之间毫无墨韵的生动,也无任何笔势笔锋可言。



    裴夫子握住沈知砚的右手,带着他写了个新的。



    “手腕放松,自然些,不要僵直,第一笔斜切入笔后回锋收笔,写横时需缓行急收……”



    夫子写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很快,一个充满美感的楷体大字呈现在了桌面上。



    沈知砚叹为观止,原来写字里头还有这么多门道。



    于是他按照夫子所教,老老实实地写了一个又一个永字。



    勤耕不辍。



    一直练到散学,手腕都有些酸痛了沈知砚才停下。



    此时他写的字比一开始进步了一大截,甚至拟得了夫子的几分形似。



    “孺子可教也!”



    一天下来,裴知白对这个新收的弟子非常满意。



    悟性高,还踏实,勤奋不偷懒。



    是个念书的好苗子。



    散学后,大家便都可自由活动了。



    钱满仓嗷嗷往外冲,急着赶回家吃饭。



    方既明和朱宜志也飞快收拾完东西,搭着肩往外走。



    他俩家住得近,不住在学堂,每天由两家的家长轮流接送,这会儿朱宜志的爷爷已经等在外面了。



    钱满仓家离学堂更近,但他总睡不醒,所以吃完饭都会回学堂睡,只为了每天早上能晚起几分钟。



    卢俊倒是住在学堂,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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