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有债无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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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十三,程见微的问事席开到第二日。



    新桌仍旧有些晃。左边抽屉放主管衙门准她看的抄页,右边放纠错册,三根算筹只能装在袖里,走一步便碰一下手腕。



    辰时刚过,门外来了一个女人。



    她戴着一顶洗得发白的帷帽,手里没有诉状,只捏着一小截深蓝色的线。线绕在食指第二节,勒出一道发紫的印。



    守门书吏让她报姓名。



    她说:“不报。”



    “不报姓名,不能入簿。”



    “那便只入债。”



    书吏抬头看她。



    “债是谁的?”



    “我的。”



    “你是谁?”



    “这正是我不肯写的。”



    门外已经有人往这边看。女人把帷帽往下压了压,转身要走。



    程见微道:“先关外门。”



    书吏没有动。



    问事人可以提出问题,可以请求核验,不能因为一句话便改御史台的入簿规矩。



    谢闻简从主录席起身,先让门外候问的人退到廊下,再命书吏把外门合到只留一掌宽。



    “今日问事暂缓半刻。”他说,“不是受理债权,只听她要问什么。”



    决定写进值簿,时辰也写了。



    女人没有道谢。



    她进门以后,先看了萧承晏一眼。



    太子今日是东宫旧债过桥事项的利益方,只能旁听公开问目,不能碰债主登记。女人却不知道这些权限,只知道屋里坐着一个能让所有人记住她脸的人。



    “他也听?”她问。



    “东宫有不入公榜的密匣。”萧承晏道,“两名掌事分持钥匙,可以先封你的名字。”



    程见微抬头。



    这是他最熟悉的办法。先把人放进自己能够守住的门里,再慢慢补上外面的规矩。



    女人问:“密匣是谁的?”



    “东宫的。”



    “那我为什么要先让东宫知道我是谁?”



    萧承晏停了一下。



    “不必。”



    他把旁听牌放在桌上。



    “我出去。公开问目以后会送东宫一份,你的私证不会。若你连这条也不信,就不要把私证交给这里任何人。”



    说完,他退出房门。



    程见微没有留他。



    也没有许诺,等会儿会把屋里的话讲给他听。



    女人这才坐下。



    她没有摘帷帽。



    ***



    她从袖中取出一张债据。



    纸只露出下半截。编号与邱十娘交出的无名簿索引相合,债额、票样和旧年折角也与四方已经确认真实的二百一十四笔无名债相合。



    姓名栏被她自己的手遮住。



    程见微没有伸手去掰。



    “你要什么?”



    “认这笔债。”



    “认到哪一步?”



    “朝廷承认欠过,兑付时叫我来。别把名字贴出去。”



    御史台现行的异议办法,是把申请人的姓名、债据号与请求范围抄在外榜,留三日让人检举重领、冒领与继承争议。



    没有姓名,别人不知道该反对谁。



    有了姓名,所有人也都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谢闻简问:“债据上的名字,是你现在用的名字?”



    女人手指上的蓝线又紧了一圈。



    “不是。”



    “现在的名字能否公开?”



    “不能。”



    “旧名呢?”



    “更不能。”



    “理由可以只记类别,不记细情。”



    “不记细情,别人也会猜。”女人说,“旧名贴出去,我现在住的那家便知道我从前嫁过谁;现在的名字贴出去,从前那家便知道我住在哪里。你们查的是一张债,他们找的是一个人。”



    “找到以后呢?”谢闻简问。



    “先说债随夫家,再说我吃过他们三年饭,身上的衣、手里的钱,都该先还。”



    “你现在的家知道这笔债吗?”



    “不知道。”



    “知道旧名吗?”



    女人停了一下。



    “知道我有旧名。不知道是哪一个。”



    她没有把现在的人写成蒙在鼓里的好人,也没有把从前的人一概说成恶人。她只是算过:一张外榜贴出去,两边都会来替她决定这笔钱先归谁。



    她说得很平。



    不像告状,更像给绣铺报一匹布为什么不能见水。



    程见微看见她右手拇指有一道旧针口。蓝线不是随手捏来的,是从衣摆内侧抽出的。那里少了一针,走动时会慢慢散开。



    她今日出门,没有预备在这里坐很久。



    “若必须公开一个名字呢?”程见微问。



    “我不要债了。”



    “债额不小。”



    “命更贵。”



    屋里静了一瞬。



    程见微差点问,她是否也去过青灯行。



    这件事与核债无关。



    她把笔尖移回债据号。



    “你不公开姓名,”谢闻简道,“官府便无法确认有没有第二个人拿同一张债来领,也无法让可能的继承人提出异议。若以后错付,今日受理的人要担责。”



    “所以你们要我先把自己交出来,才肯还钱?”



    “所以官府不能只凭一张被手遮住的纸认债。”



    一个假债主也可以戴帷帽,也可以说自己怕被找到。



    程见微问:“你愿不愿意让一个与你无利害的人看见真名,只核三件事:人、债据、领取意思相合?”



    “看的人是谁?”



    “还没定。”



    女人笑了一声。



    “那你先定好,再问我愿不愿意。”



    ***



    程见微取过一张空白事项纸。



    没有先写女人的名字。



    她画了四栏。



    第一栏,债是否存在。



    第二栏,谁完成内部核身。



    第三栏,谁有权领取或代领。



    第四栏,对外公开到哪一步。



    谢闻简看着那四栏,没有落笔。



    “现行异议榜把四件事写在一行。”



    “所以她若要第一件,便得把后面三件一起交出去。”



    “拆开以后,外面的人看不见姓名,怎么发现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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