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母亲的拒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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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十二,程见微的三十日问事席正式启用。



    她先在事项簿上重录昨日已经写定的第一项:



    程肃全案终审,回避。



    然后起身,离开承天殿的终审席。



    父亲的命今日要定到哪一步,她只能在门外等。



    ???



    殿内先念八千旧役的处置结果。



    七千八百一十二份既往服役记录,统一确认。



    其中,二千九百四十六人愿重新领兵额。



    四千八百五十九人不愿复籍。



    七人未表达。



    三数相加,仍是七千八百一十二。



    另有一千八百八十四人申请立即进入旧债兑付顺序。



    一千六百三十七人申请民籍。



    一千三百三十八人申请暂不公开姓名。



    后三项可以交叉。



    一个人可以不复籍、领旧债、入民籍,同时不向公众公开名字。它们不是用来凑出七千八百一十二的四堆人。



    一百四十六名重伤者、六十三名军匠医工与一百一十七名眷属,分别转入抚恤、工医籍、民籍与亲属领取程序,不再以“补足兵额”为条件。



    裴渡的名字只落在有限委托栏。



    他不再代表全部人。



    也没有因此把已经确认的全部服役事实交还给朝廷。



    ???



    景帝随后看程肃案。



    刑部主事念四方复核结论:



    程肃侵吞军资并归于私家的证据不足。



    狱后三张合并兑付共四万八千两,不能以现有证据归责于狱中程肃。



    程肃擅调军粮、私制兑票、明知沈氏未完整授权仍冒呈担保,事实分别成立,责任不得相互抵销。



    救急粮在断粮前抵营,事实成立;不得用救急结果抹去冒呈授权,也不得用冒呈授权倒写成侵吞归私。



    景帝提笔。



    第一道:撤销原判中以“侵吞军资归私”为基础的死罪认定。



    第二道:程肃其余罪责转入全案重定;新判作出以前,不得行刑。



    第三道:程肃继续羁押,不得释放,不得接触狱后取印与兑票案证。



    没有赦免。



    没有无罪。



    只有一条不该杀他的理由,被正式拿走。



    ???



    韩维山在终审附议上写:



    狱后取印人、三笔票款获益链与韩家中间行收益,另案受核,不因程肃死罪基础撤销而终止。



    萧照庭另交一页:



    进入长公主府的一百七十九份买契,继续由刑部与债主代表交叉核验;织所救济用途不得免除受益披露。



    裴渡交的是两张纸。



    一张确认二千九百四十六名复籍者。



    一张承认过去曾将非兵额人口并作旧军耗用,责任另查。



    萧承晏最后署名。



    东宫不以父案结论干预全案量刑;支持旧债与未来身份分项处置;东宫在雨夜救援和旧债过桥中形成的利益关系,依问事席规则接受回避与复核。



    景帝看完,道:“每个人都留下了一笔。”



    韩维山道:“留下,不等于还完。”



    “所以继续还。”



    第一卷账没有结清天下。



    只是不再让一个死囚替所有人结清。



    ???



    刑部门外,程见微等到午钟以后。



    谢闻简出来,把可以公开的三道结论念给她听。



    她听见“不得行刑”时,没有哭。



    听见“继续羁押”时,也没有求情。



    她只问:“冒呈授权是否单独列责?”



    “列了。”



    “救急事实呢?”



    “也列了。”



    “两行分开?”



    “分开。”



    她点头。



    父亲活下来了。



    不是因为他终于被证明从未做错。



    而是因为账上不再允许用一件错,替另一件不存在的罪凑够死刑。



    ???



    萧承晏站在石阶下。



    他没有来道贺。



    只是把那张三十日问事席的权限抄页递给她。



    “从今日起。”



    程见微接过。



    “第一件事已经回避了。”



    “我知道。”



    “你不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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