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十一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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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叶家兄妹的前半生,是在冷眼中度过的,苏姐姐这样的好人不多见,更多时候,他们遇到的都是欺软怕硬的主。
  

  

  
这般时日过了三年,叶晚桐总算是习惯了学堂,只是她课业比起哥哥来说,似是更差,十一岁时,能识得写的字也不过八百个,而与她同龄的,多半会写两千字。
  

  

  
但叶朝云好歹精通算数,叶晚桐却是见到数字就犯困,故叶朝云不止一次反思送妹妹去上学的必要性。
  

  

  
倘若只学个刺绣,他完全不用耗费如此高昂的学费,剩下的钱也能让晚桐吃得更好些,多长些个子。
  

  

  
只是叶朝云不敢忘记爹娘的嘱托,即便学堂每年学费高达十两,也依旧想尽办法送妹妹去上学。
  

  

  
如此一来,白日里的工结束后,他又得再做一份晚间算账的工。
  

  

  
而两份工之间仅留的一个时辰,他还需从学堂接回妹妹,送她回家,给她做饭吃。
  

  

  
如此劳碌几年,叶朝云还不满二十岁便生了半头白发。
  

  

  
一日,安阳城码头来了两艘京城的船。京城人出手阔绰,叶朝云不想错过挣钱机会,提早一个时辰出了门。
  

  

  
叶晚桐醒来时,只见哥哥给自己留了张字条。她乖乖喝完凉了的粥,拎着小背包出门上学。
  

  

  
往日,叶晚桐喝的粥都是热的,今日喝了凉粥,没走两步路就闹肚子疼,回家歇了半个时辰才缓过劲来,两腿打颤着去学堂。
  

  

  
要是放在两年前,她歇着便也歇着了,从上午歇到傍晚,等哥哥回来再和他说一句自己身体抱恙,哥哥总能理解。
  

  

  
只是今日不同以往,除了学堂的先生外,叶晚桐多了一位崇敬的人。
  

  

  
她姓李名贞,救了她的命,是她的大英雄。
  

  

  
贞女侠喜欢读书人,所以上次下山后,她给她带了许多话本和古籍,临走前还特意挑了本劝学的话本带着她读了一段。
  

  

  
哪怕李贞那之后便再也没来找过她,叶晚桐依旧不想让贞女侠失望,除却病重之日,她总算是风雨无阻地去了一整年学堂。
  

  

  
对于她的变化,叶朝云自是欣喜若狂,但叶晚桐此时还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自己读书的劲头来自于一个不相熟的人。
  

  

  
李贞救了她后,特意叮嘱她,她救她的事,以及在丛林里发生的事,不可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她的兄长。
  

  

  
叶晚桐不明白李贞的用意,但既然她是她的英雄,那她定然不会害她。
  

  

  
因此直至今日,叶朝云依旧不能理解妹妹为何对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如此挂心。
  

  

  
修道之人向来在凡人心中都是离天界最近的存在,乃未来的神仙人选,不惹凡尘,更不会与市井产生交集。
  

  

  
纵使叶晚桐口口声声李贞是个平易近人的侠女,他也只当妹妹心智晚熟,这才会迷恋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仙,迷恋到像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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