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夺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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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不知过了多久,一声清脆的掌声响起。
是秦王赵靖。
他缓缓站起身,神色复杂到了极点,有震惊,有欣赏,但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疑惑。
“好一个……‘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秦王的声音,终于将所有学子拉回了现实之中。
人群瞬间炸了。
“神作!此乃神作啊!”
“我读了半辈子书,从未听过如此……如此惊心动魄的词!”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句一出,天下所有悲秋之词,皆可废矣!”
“谢状元!不,谢大家!请受我一拜!”
一名进士激动得满脸通红,竟真的站起身,对着谢卢长揖及地。
更多的人,看向谢卢的目光,已经不再是崇拜,而是一种看待神人般的敬畏。
陈云涛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他嘴里喃喃地念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眼神空洞,仿佛灵魂都被抽走了。
输了。
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以自己最得意的作品,输得一败涂地,体无完肤。
他的那点悲秋愁思,在这首词的浩瀚星空面前,渺小得就像一粒尘埃。
赵靖强行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目光转向了另一边脸色同样煞白的郑华云。
他维持着表面的风度,开口道:
“郑公子,该你了。”
全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郑华云。
郑华云的身子猛地一颤,如梦初醒。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干涩,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作词?
还作什么词?
在这首词面前,任何关于中秋的诗词,都将黯然失色,都将成为笑话。
他可以想象,无论自己作出多么华美的句子,只要一念出来,就会被拿来与“千里共婵娟”相比。
那不是展示才华,那是自取其辱。
郑华云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骄傲,不甘,屈辱,震撼……种种情绪在他心中翻腾,最终,都化为了一声充满了无力感的叹息。
他站起身,对着赵靖,对着谢卢,对着在场的所有人,深深地弯下了腰。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和苦涩。
“谢状元此词,已臻化境,如当空皓月,光照万古。”
他顿了顿,自嘲一笑。
“珠玉在前,瓦石岂敢争辉。”
“这一局,我认输。”
此话一出,满园唏嘘。
能让郑华云这般心高气傲的才子,连笔都不敢提,直接开口认输,这在京城的文人圈子里,可是闻所未闻的奇事。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胜利了。
这是一种碾压,一种降维打击。
众人看向谢卢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第一首《秋词》是惊艳,第二首《登鸣山》是震撼,那么这第三首《水调歌头》,便是封神。
从此以后,京城文坛,乃至整个大炎王朝的文坛,论及中秋词作,此首之前,再无能出其右者。
此首之后,亦无人再敢轻易动笔。
“唉,郑公子和陈公子也是时运不济,偏偏遇上了谢状元这等不世出的奇才。”
“何止是时运不济,简直是自取其辱。”
“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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