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八抬金轿起货郎上青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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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八抬金轿起货郎上青云
且说贾三被两个大汉架着,一路往归真山庄去。
说是“请”,其实是押。说是“轿”,其实就是块门板铺了床破棉被,四个人抬着,在山路上颠。贾三坐在上头,两手死死抓着门板边缘,屁股颠得生疼,脸上那一副神情,恰似刚被雷劈过的猴儿。
赵雄骑马跟在旁边,身后是万事通,再往后是那三四十号人,排成歪歪扭扭的一队,在山路上拖出去老长,仿若一条喝醉的蜈蚣。
贾三扭过头,对着赵雄喊道:“我说,你们到底是认错人了,还是故意装听不懂人话?”
“前辈说笑了。”赵雄在马上欠了欠身。
“我没说笑!我姓贾,叫贾三,我是个卖胭脂的??”
“前辈放心,”赵雄打断他,语气甚是诚恳,“归真山庄早已备好。那是历代大侠颐养清修之所,环境清幽,仆从周全,吃喝用度一应俱全。前辈到了那里,只管安心住下,其余的事,自有我们安排。”
贾三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他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到了赵雄耳朵里,都像是被施了术法,自动译成了另一种意思。“我不是大侠”成了“我是大侠”,“你们搞错了”成了“你们做得对”,“放我回家”成了“请带我去山庄”。
他便闭上嘴,不说了。
山路两旁的树,湿漉漉的。昨夜暴雨的雨水还没干透,偶尔一阵山风吹过,树冠上便簌簌落下一片水珠,砸在贾三脸上,倒像替他流泪一般。路边的野草叫雨打得东倒西歪,沾着泥浆,看上去也是一副被人硬拽着往前走的模样。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前方山坳里露出一角青瓦白墙。
“前辈请看,”赵雄抬手一指,“归真山庄到了。”
贾三抬起头。
那山庄坐落在山坳深处,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白墙黛瓦,飞檐翘角,门前两株老槐,树冠遮出去老远,在晨光里投下一大片阴凉。正门是三开间的朱漆大门,门楣上悬一块匾,蓝底金字:
“归真山庄”。
门两侧挂一副楹联,金底黑字,乃是赵无极亲笔所题。上联是“入门即是归真境”,下联是“出户便成自在身”。字写得工工整整,端端正正,像是石碑上拓下来的。贾三不识字,只看见两排金灿灿的东西,在阳光里晃眼,心下自思:这大概是有钱人家的招牌罢。
门前的石阶上,两排仆从早已垂手而立。男的穿青布短褐,女的穿月白衫裙,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那阵仗,比镇上大户人家办喜事还齐整。
门板轿在石阶前落了地。贾三两腿发软,站起来时晃了一下,立刻有两双手从旁边伸过来,一左一右,搀住了他的胳膊。搀他的人力气不大,手法却极稳,显是惯做这差事的。
“前辈一路辛苦。”左手边那人低着头,声音不高不低。
贾三被搀着往里走。跨过高高的门槛时,他低头看了一眼。那门槛足有半尺高,朱漆锃亮,上面映出他自己的影子,一个灰扑扑的人形,似是从泥地里直接拔出来的。
进了正厅,又是一番天地。厅堂极高,正当中挂一幅中堂,画的是一老者骑青牛出函谷关,两旁配一副对联,写的是“道法自然”云云。贾三看不懂,只觉得那老头的脸画得也太长了,比真人的脸起码长出一倍。什么画师,手艺还不如村口画年画的王瘸子。
厅中央一张八仙桌,桌上摆着四冷四热八碟菜,一壶酒,两只杯子,一双象牙筷搁在筷架上。贾三看着那双牙筷,心下自思:这东西搁在筷子架上倒是好看,他这大半辈子,只在说书人的口中听过象牙筷的名号,说那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稀罕之物,一双能值好几两银子。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也能握在自己手里。他坐下,没等人招呼,抓起筷子便夹了一块酱肘子。
那肘子炖得极烂,入口即化。贾三眼睛一亮,又夹了一块。
“前辈慢用。”赵雄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笑,“这些都是粗茶淡饭,不知合不合前辈口味?”
贾三嘴里塞满了肉,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又去夹那条清蒸鳜鱼。鳜鱼肉嫩,鲜得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他已经两天没吃上一顿囫囵饭了,霉饼算饭吗?霉饼就是命。是这四喜肘子、这鳜鱼、这八宝鸭提醒了他,命和饭,终究不是一回事。
吃到一半,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对了,跟我一起来的那些人呢?我是说,你们这一大群人?”
“前辈是说昨夜在破庙前叩拜的那些朋友?”
“叩拜?”贾三差点被噎着,“他们不是叩拜,他们是认错人了。算了算了,他们人呢?”
“都散了。”赵雄替他把酒斟上,“各自回门派去了。不过临走前,他们都托我转告前辈,说等前辈安顿下来,定当再来拜会。”
贾三想说“别来了”,可嘴里刚塞进一筷子鳜鱼,说不出话。等他嚼完咽下去,那个话头已经过了。
他打了个饱嗝。肚子里有了食,脑子也不像方才那么懵了。他往后一靠,摸了摸肚子,忽然觉得这个山庄其实也不差,饭菜好吃,地方宽敞,又不用自己掏银子。横竖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去,不如先住两天,把肚子养肥了再说。
“行,”他挥了挥手,“既然你们非要我住,那我就住两天。不过说好,等过几天雨停了路干了,我就走。”
“前辈请便。”赵雄笑呵呵地点头。
贾三没有注意到,那个搀他进门的小厮,已经在他身后默默地站了一个时辰,把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看得清清楚楚,记得明明白白。
这小厮生得白白净净,十六七岁年纪,穿一身青色短褐,腰间系一条玄色汗巾。他叫铜锁。
铜锁不是他的本名。他从前的名字,连他自己都快忘了。
不久前,他爹出门办事,说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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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回来。三天到了,他爹没回来,十天到了,还是没回来。直到昨日,庄口途径个行客,说是北边山里有座破庙,破庙里死了两个人,一黑一白,都被一个货郎害得咽了气。
那个穿黑衣的,用判官笔的,就是他爹。
他从来没有想过,今日那个货郎便出现在他面前。更没有想到,这个货郎如今被人叫作“贾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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