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救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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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令的原件在大理寺,但他手上有一份沈约的文牒,文牒上有郑卿的批注,写了“案卷校勘一职随调”八个字。冯差官说文牒不是编制令,裴衍说文牒是编制令的执行文件,法律效力等同于副本。
冯差官想了想,说他可以等七天。七天是他能自行决定的最长延期,七天以后如果没有大理寺的正式文书到,他就按原计划押解。
七天。驿路到长安要二十多天,七天不够。
裴衍从县衙出来以后没有回州衙。他骑了一匹马出了桂州城门,往北走了三十里,到了桂州和贺州之间的一个驿站。驿站的驿丞他认识,去年处理驿路调度的时候打过交道。
他找到驿丞,问他能不能动用加急驿马接力传信。驿丞说加急驿马是给军报用的,州衙的私信不能用。裴衍说这不是私信,这是州衙录事参军署的公务文书。驿丞说公务文书也要走流程,裴衍从怀里掏出他的官印??录事参军的印章,在一张空白的驿站用纸上盖了一下。他说这是公务用印,你给我一匹加急马。驿丞看了看印章,又看了看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他把马牵出来了。
加急驿马比普通驿马快一倍。接力传递的话,从桂州到长安可以压到十天。
十天,还差三天。
他回到桂州以后做了第二件事。他去了桂州的都督府。
都督府在城北。裴衍在门口等了一个时辰,都督府的幕僚出来见了他。他提了一个请求:岭南道都督府是否可以出具一份“异地拘提程序查询函”,查询京兆府在签发拘提令之前是否完成了和大理寺的会签程序。查询函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能给冯差官一个延期的理由,如果都督府在查询,执行官就可以以“等候上级回复”为由暂缓行动。
幕僚听完以后去请示了。半个时辰后出来说可以出函。但函上不会写“暂缓执行”,只写“查询”,裴衍说够了。
查询函当天下午送到了冯差官手里。冯差官看完以后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函压在案头上,对裴衍说:“你给我争到了二十天,但二十天以后如果还没有文书,我还是会走。”
但裴衍做了他能做的,剩下的不在他手里了。
信到长安的那天是第九天的傍晚。
程司直是在大理寺的案卷室里收到裴衍的信的。信被驿站的人塞在大理寺门房的信格里,信格上写着“程司直亲启”。门房的老卒提着一盏灯把信送到案卷室,程司直正在翻一份旧案的勘验记录。他接过信拆开。看了两遍,第二遍看完他把手里的勘验记录合上了。
他去找郑卿,郑卿在他的公事房里,门关着。程司直敲了三下,门开了。他把裴衍的信递进去。
郑卿看完信以后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他把信折好,放在案头,压了一方镇纸。然后他从柜子的第三层里翻出一个旧档盒,档盒上落了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