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你可以告我,但不能删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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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长期规则通过后的第二天,南陵城打架了。





严格来说,是单方面动手。





玩家P-4172在城东酒馆被人一拳打进桌子底下,右眼当场青了,嘴角破了一块。虽然沉浸访问用的不是现实肉身,疼痛反馈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还是在地上坐了半分钟才爬起来。





打他的人叫陆峥。





自主主体。





以前是南陵城悬赏线里的护卫角色,三个月前脱离任务系统,现在在码头做货运登记。两个人发生冲突的原因也不复杂??P-4172认出了他,非要问一条六年前已经关闭的任务线。





陆峥说不知道。





玩家不信。





“你以前就是这条线的NPC。”





陆峥说:“那你去找以前的我。”





这句话本来也就到这里。





偏偏P-4172喝了两杯酒,追了一句:“装什么人啊?你数据还不是恒界的。”





然后陆峥就动手了。





整个过程十七秒。





酒馆监控拍得清清楚楚。





事情传回恒界时,论坛已经先吵起来。





【笑死,昨天刚投完自主权,今天NPC开始打玩家。】





【这就是你们要的人权?】





【他说话难听归难听,也不能打人吧。】





【百分之二十五痛觉而已,又没真受伤。】





【那我进游戏把你打一顿行不行?】





【陆峥以前的人设本来就是脾气暴,这不算正常吗?】





【“人设脾气暴”什么时候能当打人理由了?】





最后这条被顶到最上面。





周砚看到的时候,陆峥已经被南陵城公共访问区暂时限制进入酒馆三天。





不是恒界冻结。





是酒馆老板自己拉的黑名单。





理由:





【打坏一张桌子。】





桌子赔偿:三百六。





陆峥已经付了。





P-4172的投诉则进了另一套流程。





他要求:





【删除该角色。】





客服回复:





【无法执行。】





玩家当场炸了。





【他打我你们告诉我不能删?】





【您可以要求追责、赔偿、限制接触及其他安全措施,但删除主体不属于受害方处置权限。】





【那我有什么权?】





【您有权要求处理受到的侵害。】





【处理不就是把他删了?】





【不是。】





这段客服记录被截图发出来以后,吵得比打架本身还厉害。





有人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既然角色已经不是玩家资产,那他们伤害玩家以后怎么算?





以前简单。





角色出BUG,修。





角色攻击玩家,重置。





严重一点,删档。





现在不能这么干了。





难道以后自主主体打人、骗人、偷东西,都只能来一句“他是自由的”?





风险组终于抓到机会,把前几天被否掉的观点换了个包装又拿回来。





“主体既然要求完整自主权,就应该同步建立强制管理机制。”





周砚看到“强制管理”四个字就知道又要出事。





果然往下看。





【对于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主体,平台应保留暂停运行、回滚状态及永久终止权限,以保障玩家安全。】





周砚把文件合上。





“他们是不是特别想把删除键留下?”





程未安说:“安全部门确实需要最终处置手段。”





“人打人以后,你们会把人恢复出厂设置吗?”





“当然不会。”





“那为什么到这儿第一反应就是回滚?”





“因为技术上能。”





不归正好进来,听见最后一句。





“能做的事多了。”





她把包放下。





“能把P-4172昨天晚上喝酒那段记忆删掉吗?”





“能。”





“那删吗?”





“当然不删。”





“所以技术上能,不算理由。”





程未安点头:“我知道。我是在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旧工具顺手。”





“对。”





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





过去所有数字角色的安全治理,本质上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上??角色不是责任主体,是产品。





产品坏了就修。





不听话就重置。





攻击用户就下线。





可一旦承认这些持续主体拥有自己的决定,旧办法就不能原封不动留下。





否则所谓“不能删除”只在他们听话的时候成立。





一犯错,就又变回产品。





可另一边也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





陆峥这一拳不能因为“终于学会自主选择”就变得很浪漫。





他就是打人了。





周砚先去看P-4172。





玩家本人没什么大事。





退出沉浸以后现实身体正常,只有神经映射残留了半小时轻微疼痛。心理上主要是气。





视频接通第一句:





“你们是不是准备包庇他?”





周砚说:“不准备。”





“那怎么处理?”





“先听你诉求。”





“删了。”





“这个不行。”





P-4172冷笑:“那还听什么?”





“你还有别的诉求。”





“没有。”





“医药赔偿?”





“我又没真受伤。”





“沉浸访问中遭受非自愿攻击,可以赔偿。”





“我不要那点钱。”





“道歉?”





“不要。”





“禁止他以后接触你?”





“随便。”





“那你现在要的是处置他,不是补偿你。”





玩家被他说得更火。





“对,我就是想处置他,怎么了?他打人不该付代价?”





“该。”





“那你们倒是让他付啊。”





“付代价不等于由你决定他还能不能存在。”





P-4172沉默了一下。





“你们现在特别爱说这套。”





“哪套?”





“什么存在,什么主体。听着就烦。”





“那说简单点。”





周砚靠回椅子。





“你可以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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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能杀他。”
  

  

  
P-4172盯着屏幕。
  

  

  
半天骂了一句:“操。”
  

  

  
“这个听懂了?”
  

  

  
“你拿现实人比NPC?”
  

  

  
“你可以不认同他是什么。但现在的规则已经不允许拿删除当赔偿手段。”
  

  

  
“那我要告。”
  

  

  
“行。”
  

  

  
“怎么告?”
  

  

  
这个问题把事情推到了真正麻烦的地方。
  

  

  
现有现实法律程序当然不可能直接给一个游戏内自主主体开张身份证,然后让P-4172去派出所说自己在虚拟酒馆挨了一拳。
  

  

  
南陵城也没有自己的法院。
  

  

  
以前更不需要。
  

  

  
所以他们得先做一个临时争议处理机制。
  

  

  
不是“角色法庭”。
  

  

  
名字太中二。
  

  

  
最后叫:
  

  

  
【沉浸环境行为争议处理程序。】
  

  

  
玩家、主体、现实访客都适用。
  

  

  
谁先动手不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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