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四十八章 答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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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答书





西暖阁初议后的第三日辰初,暖阁里比上一次多了三张窄案。





案后没有座位。





兵部职方司郎中苏衡站在第一张案后,案上是近五年索人关报的合录。户部度支司员外郎岑惟中站在第二张案后,手边只放着一张乌延安置附数。第三张案上摊着安远侯魏骧的履历和四营调兵图,武选司郎中守在一旁。





御案上另放着陆缜的奏疏。





皇帝进来以后,先将那份奏疏翻了一遍,才看向礼部送来的三份拟答。





他抽出最下面一份,递给内侍。





“这一份撤下。”





礼部尚书起身接旨。





被撤下的是措辞最强硬的一封。里面拒了索人、谢罪与偿给,却没有写旧边仓里的一百七十人以后归于何处。





“人不能一直留在边仓,也不能在答书里没有下落。”皇帝道,“先定人。”





礼部尚书将另外两份拟答合在一处。





“臣部仍以迁出关外为稳妥。若陛下不欲此时送出,可留至开春,避开中路以北的铁勒骑兵,再从西路另择关门迁出。”





皇帝没有问楚王与齐王,先点了岑惟中的名字。





岑惟中出列,将那张附数举过眉前。





内侍接过,铺在御案下首。纸上没有长篇陈说,只分三栏。





第一栏是旧边仓。





照现下支法将人留到开春,至少还要补粮四百余石,另留一队守卒。柴草须从主塞以南接运,仓屋受过火,再遇大雪以前还要修补两处外墙。





第二栏是榆河旧屯。





户部屯籍记空屋三十四间、水井两口,外墙尚在;兵部去年的驿路册也记着由中路南道可以通车。屋墙与水井如今是否仍可使用,须由当地重新验看。若旧册无误,修屋、车马、前三个月口粮与春后第一批种粮,约需银四百八十两、粮三百六十石。





第三栏最短。





送出外关,给三十日粮,派一队军士护送。所费不到迁入榆河的一半。





皇帝问:“三个月以后呢?”





“臣算不到。”岑惟中道。





暖阁里有人抬了一下眼。





岑惟中仍看着案前。





“乌延余众老弱居多。若榆河附近有可耕之地,又能补给牲畜、农具,来年或可减粮;若旧屯已经荒废,或其人不善耕作,仍须接济。户部只能把眼下有据的三个月列清。”





“送出去以后呢?”





“人一过外关,便不再由户部支粮。”





他答完这一句,没有再往下说。





纸上最省的一栏只用了五行。五行以外的事,不在户部的账上。





楚王将那张附数看完,伸手取过兵部所附的另一页。





“既然迁入榆河也要养,不如仍置边地。”他道,“阿古勒能约束本部,青壮又熟悉草原道路。朝廷给他们一处牧地,遇警时充作向导,不必立刻拆散。”





“到时给他一个归义校尉的虚衔。不是使他掌梁兵,只让他管住自己带来的人。”





齐王没有接这句话。他从案中抽出弘熙十一年的鹘石旧例,放到御案近前。





“当年鹘石十七人叩关,问的是十七个人。九人愿还,八人留在关南,并没有让鹘石首领替他们作答。”





“十七人不是一百七十人。”楚王道。





“所以一百七十人更不能只问一个人。”





两人的话停在这里。





皇帝看向苏衡。





“旧例里,可有举部纳入内地的?”





“没有。”苏衡道,“臣所录近五年旧案,人数最多的是弥桑部三十二人。乌延现存一百七十九人,其中九人涉乱。此次近二百人举部来投,不能径引任何一案。”





苏衡继续道:“但旧例有一处相同。无论留、遣,过去问的是本人,不由索人者代答,也不由原部首领代答。”





楚王转向承珩。





“七弟也准备把一百七十人拆作散户?”





“逐户问明,不是强行拆户。”承珩道。





“问过以后,他们仍会听阿古勒的。”





“可以。”





楚王看着他。





承珩道:“他们愿意听谁,是他们自己的事。朝廷不能因为他们仍认阿古勒为首领,便让阿古勒替每一户决定留在梁境,还是走出外关。”





“若不以部相统,出了乱子,州县逐户去找?”





“出了乱子,谁犯梁法,便找谁。”承珩道,“九名涉乱者已经分押。一百七十人里没有查出参与夜火之人,也不能因为他们与那九人同属乌延,便一并算作待罪。”





“铁勒说一面旗可以替整部人定下世世代代的去留,大梁不认。若今日换成阿古勒的一句话,结果并没有不同。”





皇帝的手指落在榆河旧屯一栏。





“若一百七十人都愿意留下?”





“便都留下。”





“若有人不愿入梁籍?”





“给路引、粮食,由他们自择去处。”承珩道,“可以送到他们所择的关口,不能押到铁勒使者面前。”





“以后再有一部叩关呢?”





“再验来人、旧牒与所涉之事。”





承珩没有说今日开了这个先例,以后来者便都应当留下。





也没有为了避免将来的麻烦,把今日的一百七十人送出去。





皇帝将那张附数推回案中。





“传旨北境军司。”





礼部与兵部两位尚书同时起身。





“九名涉乱者仍照梁法分押勘问,不因乌延内附而免罪。其余一百七十人逐户问明去留,不许阿古勒代答。”





“愿留者,卸去长兵,编为内附户。先遣人验榆河旧屯屋墙、水井与道路;可以安置,便由中路南道迁入,交所在州县造册。不另立乌延附部,不授阿古勒梁官,一年以内不征其青壮入军。”





楚王的手仍按在那页附部条目上。





皇帝没有向他看。





“不愿留者,给路引与三十日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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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自择关口。梁军可以护送,不得交付铁勒使者。榆河未验明、各户未问清以前,人仍住旧边仓。”
  

  

  
内侍伏在一旁,将每一句依次记下。
  

  

  
写到“内附户”时,他重新蘸了一次墨。
  

  

  
旧边仓里那一百七十个人还没有动。他们住的仍是烧过一场火的仓屋,吃的也仍是中路前营拨去的粟粮。
  

  

  
但从这一笔以后,他们等的不再是朝廷何时将他们送出关门。
  

  

  
礼部尚书把第一件事记完,才重新展开答书。
  

  

  
主客司郎中在一旁捧着底稿。上面已有数处留白,等的正是今日裁断。
  

  

  
第一处留白在“乌延”二字之后。
  

  

  
主客司原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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