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四十七章 边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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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边议
西暖阁散议后的次日,兵部的两案还没有正式封进宫中,临时总提的人选已经先到了宁王府。
送来的只是拟案副本。
第一案补雪岭堡缺额,保留中路现有应援,再从邻近两营各抽一队,分驻三处烽铺。兵马七日内可以到齐,粮草先从河东换储粮中拨出,不动京西仓,也不另征民夫。
第二案依楚王昨日所请,中路增两营,东、西两路各增一营。四营合计二千四百人,须从京西、河东两仓同时发粮,沿途另征车七百余乘、民夫三千余人。第一批兵可在九日后抵达,四营与三十日粮全部到齐,至少需要二十二日。
案后另列三路总提权限。
遇警时,可以不待军司逐路请令,就近移调一营;可以先支十日军粮;可以调取三路烽报、译报与互市探报;军情紧急时,也可以节制沿边各堡的巡援骑军。
至于这道临时兵权何时撤回,只写了八个字:边警既平,奏请裁撤。
再后一页,是安远侯魏骧的履历。
魏骧五十六岁,曾在西路领军七年,与铁勒交战十一次,三年前调回京城,现掌京西右营。履历后列着他昔日部将如今所在:西路两营、中路一营,各有一人在领兵之位。
拟荐一栏最末署名的,是兵部右侍郎。
昨日散议以后,随楚王一同下石阶的,正是这名右侍郎。
韩介将两案并排放在承珩面前,没有先说哪一案更好。
周成看完总提权限,道:“若只许就近移调一营,纸上不算宽。可三路各营轮换以后,哪一营算就近,由总提定;什么时候算边警已平,也要先由总提上报。”
“安远侯若去,多久能把旧部重新用起来?”承珩问。
“不必重新用。”周成道,“三个人本来就在。”
他把履历转了一个方向,手指分别落在三个名字上。
“西路这两人,都是他从队正一路提上来的。中路这一人,曾替他掌过三年粮营。朝廷若授总提印,他们只须照旧听令。”
边境有警时,能让三路迅速听命的旧将旧部,本就是他的长处。兵部右侍郎把这个人放进案里,也不曾违背皇帝“由谁节制”的问话。
只是这份两千四百人的增兵案一旦成立,魏骧便成了最适合的人;魏骧一旦成为最适合的人,三路旧部重新归于一令,又会使这份增兵案显得更有必要。
午后送到的户部案,比兵部多了二十余页。
有限增备所需粮料,可以全从原有换储与转运额内调剂。三路增兵则不只多出四营口粮。新征车畜须另备草豆,民夫沿途须给口粮与脚价,四营抵边以后还要补营帐、冬衣、药材与马匹。若同时收紧三处边市,原定从边市购入的战马、皮革与两种止血药材也要改从内地征买。
户部没有说不能办。
它只在总数后列了两行期限:不闭边市,四十日可以备齐;若边市全闭,最快六十二日。
第二行字旁另钤了一枚度支司的小印。
韩介道:“这份数,昨日傍晚已经有副本送到齐王府。宫门以前追上齐王长史的户部主事,就是经手人之一。”
承珩点点头。
户部给各府递送相关数目并不犯例。齐王反对仓促增设三路总提,先问清四营究竟要多少粮,也是应有之义。
礼部的拟答在入夜以前送到。
三份措辞不同,处置却只有两种。
第一种不承认乌延为铁勒所属,也不使用交还二字;待九名涉乱者审结、伤者能够行路以后,给其余人众二十日粮,由梁军送出西路外关,任其自行择地。四名铁勒俘骑问供后遣还,双方死伤与马匹各自承担。
第二种准乌延继续留在旧边仓至开春,再由北关以外另择道路迁出。这样可以避开眼下等在中路以北的铁勒骑兵,却仍不使乌延长期留在梁境。
第三份只是一封更强硬的回书。它拒绝索人、谢罪与赔偿,却没有写拒绝以后,那一百七十人究竟归于何处。
案尾另附一段主客司按语:若准乌延全部内附,铁勒必称大梁夺其附部;此后草原小部凡有争端,皆可能挟众叩关。边堡无法逐一验明真伪,朝廷也不能来者尽收。
这句话并非虚虑。
雪岭堡开了一次外关,梁军、乌延与铁勒共死了二十人,两处草料院起火,至今还有九人待审。若朝廷只因铁勒手段强横,便把所有叩关之人都视为应当庇护,边军以后面对的便不再只是一道军令,而是每一次来人背后都可能藏着的内应、追骑与另一封索部来书。
三部的案卷到齐以后,承珩面前也已有了两条完整的路。
一条是把乌延留下。
但不是把一百七十人拆散安置,而是保留阿古勒首领之名,择地置于外关以内、主塞以北。青壮挑选可用者,给弓马、充向导;老弱由边仓给粮。若铁勒南下,乌延熟悉草原水道,可以先为三路耳目。与这项处置相连的,是四营增兵、三路总提和安远侯魏骧。
兵部没有把它正式写入两案。是昨日随楚王离宫的一名武官,在申后登了宁王府的门带来的。
他称奉兵部右侍郎之意,来补问宁王对附部安置的看法。
“乌延既与铁勒决裂,送出去便只会重新落回铁勒手里。”那武官道,“朝廷若肯留,便该让他们留下得有用。阿古勒还能约束本部,青壮中也可挑出能骑射的人。给一个归义校尉的虚衔,编作一队边骑,不费大梁多少兵粮。”
承珩问:“归谁节制?”
“既在中路,自然先归中路军司。若设三路总提,遇警时也可听总提调遣。”
“阿古勒若不愿替大梁打铁勒呢?”
那武官顿了一下。
“既求大梁庇护,总要有所报效。”
“若七十名青壮里,有人不肯听阿古勒的呢?”
“乌延自有部规。”
承珩道:“到了梁境,还照谁的部规?”
那武官没有立即作答。
片刻以后,他道:“殿下若只是不愿阿古勒授官号,名目可以再议。只是人既留下,总不能白养。”
承珩让韩介收下他带来的附部条目,没有答应,也没有当面驳回。
那人离府时,门房依例在访簿上记下了姓名、来处与时辰。
另一条路,是礼部已经写好的路。
不承认,不交还,不久留。纸上把三件事分得清楚,人却仍要越过一道外关。齐王府没有遣人来,早在当日朝散后,由齐王长史向韩介问了一句话:若礼部把二十日改作三十日,再由西路护送,宁王是否还认为这是把人送到铁勒马前?
同一日,齐王在户部两案上另加了三条议语:三路总提不设;现有边市不闭;中路再补一营,限期三个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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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警即撤。
三条都没有提乌延。
只要乌延不再留在梁境,大梁便少了一项必须长期守护的边责;既没有这项边责,全面增兵的理由便又少了一层。
承珩把楚王一边的附部条目、齐王一边的三条议语与礼部拟答分别放开。
“韩介。”
“臣在。”
“把那册人名拿来。”
韩介回到外间,从上锁的矮柜里取出一册薄簿。
薄簿每一页列着官吏姓名、职司、经手过的案子,以及最后一次与宁王府往来的日期。有的名字旁只有一行,有的已经写满半页;也有一些被墨线平平划去。
承珩从前以为,不私下接触承办官、不使一项公例与自己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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