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查到最后,青鸟落在布政使家牌上(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二月十三日,林有田第一次报案。”



    “文书进了青河县衙。谁把‘失踪’改成了‘投亲’?”



    朱雄英坐在长案后。



    青禾屯户页摊在案上。



    林秋娘的姓名还在。案由那一栏,已经成了外出投亲。



    经历陈显戴着木枷,跪在砖地上。



    “回殿下,经历房只管收文。”



    “改户册,要由书办落笔,屯长补押,县经历复印。”



    朱雄英问:“谁写的?”



    “书办周茂。”



    殿门边,一名灰衣小吏抬起头。



    两名百户将他押到案前。



    周茂年近五十,右手食指染着墨。他跪下后,用牙咬断左袖内的缝线,取出一个油布包。



    包内是一块断木牌。



    “请殿下先验此物。”



    木牌送上御案。



    正面刻着三个字。



    赵保山。



    背面有七道刀痕。前六道很短,第七道划过整块木牌,连牌角也被劈开。



    朱雄英问:“哪里来的?”



    “赵保山每进山寻妻一回,便刻一道。”



    “第七回出发前,他来过县衙,把牌交给小人。他说,若能回来,再补第八道。”



    周茂把额头贴到砖面。



    “若回不来,就把牌交给林老汉。”



    “人回来了吗?”



    “至今未归。”



    赵保山进山七回。



    前六回,他走出了山。



    第七回过去数月,青河县只留下这块断牌。



    林秋娘被关在东洞十个月。她的丈夫也丢在了找她的路上。



    朱雄英把木牌推到陈显面前。



    “见过吗?”



    木牌碰上枷板。



    陈显看着那道裂口。



    “县衙每日收文很多,下官记不全。”



    周茂又取出半张纸。



    纸只剩右半边,上面留着青河县经历印。印下还有五个字。



    三日无获,转作投亲。



    “陈经历记不得木牌,总该认得自己的印。”



    陈显托起木枷。



    “边地新民迁徙频繁。有人投奔别屯,也有人逃回原籍。”



    “县仓按户发粮。人离了屯,粮不能长年挂在名下。”



    朱雄英翻开林秋娘的户页。



    “人丢了三天,你便停粮?”



    “下官依规办差。”



    “哪份规?”



    “《逃户清册式》。”



    陈显抬起头。



    “去年八月,布政司发文七府八卫。文中写明,失踪三日,查不到尸首、血迹和目击者,可转作投亲或私逃。”



    卢文昭转过身。



    “本官发过这份清册。”



    “原文写的是三十日。”



    陈显朝他挪了半圈。



    “卢大人,青河县收到的公文盖着布政司印,页尾还有您的花押。”



    “正本留在县库。下官若敢编造,甘受凌迟。”



    卢文昭走到十二只账箱前,打开第三只箱子。



    夏原吉也拉过青河县粮簿。



    “林秋娘失踪后,每月停粮七斗。”



    他向后翻了几页。



    “青禾屯半年内,共有六十三人被改成投亲或私逃。”



    “县仓多出三百一十七石粮,考成从乙等升到甲等。”



    夏原吉取出一张奖牒。



    “陈显,你添了多少俸?”



    “每月二石。”



    “布政司另赏银二十两。”



    奖牒压在粮簿上。



    “六十三个人从户册消失。县仓升等,你也得了赏。”



    陈显撑住枷板。



    “青河县上下都照清册办差。”



    “规式被人改过,该查发文衙门!”



    卢文昭已经找出去岁八月的发文底册。



    《黑吉辽逃户清册式》。



    发往七府、八卫、四百八十七屯。



    第一页核验逃户。



    第二页复问家属。



    第三页由县衙查访。



    第四页交分巡复核。



    卢文昭把第四页放到陈显面前。



    “原文规定三十日。”



    “家属仍在寻人,粮册不得停发,户页不得改作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