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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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古之善玉者,不以刀胜玉,以玉胜刀。刀愈利,工愈显;工愈显,玉愈死。故郗氏有遗训曰:“宁因雕琢之劳,见无不为;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世人传抄三百年,皆以“励志”读之,谓“肯下功夫,自有大成”。然郗氏焚稿前一夕,谓弟子:“此非励志语,乃收刀语。尔等若解作励志,便不配执刀。”



    弟子散尽,语入禁库。



    至景和九年,邺都雪深三尺,有少年负朽木一枝、钝凿一柄,立于鼓楼残础之下,自言“温执如”,乡籍阙载。司刑官裴砚缉隐匠,缚之七次,解之七次??非怜之,乃每次将笞,凿下朽木辄自鸣,鸣声如玉磬缺角,闻者胸中“必欲为”之念,悄然褪三分。



    裴砚后来自述:“吾执尺七年,追匠百人,独至此子前,尺重如灌铅。非畏之,是羞之。”



    羞者何?羞于“定方圆”也。



    ##一、木中闭眼之物



    执如之木,得自鬼愁崖西岔。崖多雷木,劈而不焚,蛀而不朽,村人砍作薪,湿烟呛眼,弃之溪口。执如行乞过此,于溪石缝夹出一枚,长不盈尺,曲如僵蚓,皮若癞癣。



    同行丐者笑:“此物烧火呛爷,雕佛辱佛。”



    执如只道:“它里头有人睡着。”



    “谁?”



    “一只鹤。雷劈它三次,它把眼闭了。虫蛀七秋,它把翅收了。人不唤它,它便认自己是一段柴。”



    丐者啐,去。



    执如囊之九年。九年中,他为人刈麦、补履、淘厕、抬棺,所得钱米,半换炭,半易水,夜则就灯,以钝凿顺木纹轻刮。不雕形,只去“不像鹤”之处。九年去屑三升,木渐露玉胎,胎上脉缕自走,竟成五岳微影??与三百年前郗仲珩所献《九霄环佩璧》之“山欲行”纹,分毫不差。



    然执如不识郗氏,亦未闻禁雕令。他只知:木里那物,想睁眼。



    景和九年春,他入邺都,支瘸案,悬白布:“朽木可还圭璋,只删不琢。”



    老卒以矛拨之:“禁雕令下,琢字出口笞二十。”



    执如抬头,目静如雪落深井:“我不是琢,是删。琢是添刀,删是听刀。木告诉我哪儿该走,我便走。”



    老卒骂妖,去。



    裴砚留。



    青衫素冠,腰悬“司刑”铜牌,立案前三步,问:“汝削过活物否?”



    “削过风。风过凿刃,便知往哪拐。”



    “削过人否?”



    “人不敢削。人自己削自己,比我快。”



    裴砚袖中铁尺已握三分,忽见执如囊口微光一颤,如闭眼之人将醒。他心中某处“必擒”之念,猝然漏风。尺缩回。



    “随我来。”三人(执如、裴砚、及后来执如自述中称“案下听者”)穿东市废坊,入半月死巷,启绿锈门。



    门内碎玉三尺。



    裴砚指玉骸:“七载禁雕,毁器万数。其中三十一件郗仲珩手泽。仲珩吞玉死,霍琅以碎玉三千斤压其窖。吾记其临终十四字,不能解。汝言木中有鹤,此玉中有何?”



    执如蹲,掌入玉屑。



    雪光斜破窗,照其侧脸。指腹拂断璜、缺琮、残璧??皆顺旧琢之息,如抚死鱼之鳃。



    第七百息,执如抽手,掌白屑,声轻:



    “有个人。没死透。”



    裴砚瞳缩。



    ##二、碎玉堆底之客



    执如以钝凿跪削玉堆。非取形,顺断口旧痕。裴砚初以为妄,渐见碎玉随凿微移,如死潮应月。



    削至七百刀,执如停,掌按玉山。



    “非掀,乃请。”



    “请?”



    “郗先生把自己琢进玉里了。玉碎,神不碎,散耳。散者聚于神,不聚于力。”凿尖点东南,“彼处他闭目,等一肯删雷痕之人。”



    裴砚欲以尺撬,执如拦:“公来,彼以公为刑;吾来,彼以吾为删。公至,彼不肯睁。”



    裴砚退。



    执如单膝点地,钝凿竖执如笔。闭目,腕轻颤??



    凿尖点玉。



    咔。



    一声细响,碎玉自东南裂指缝,深不见底,暖雾出,檀腥。执如探臂入雾,攥雾而起,雾凝人形:枯瘦高冠,袖琢山脉。落地化老者,盘坐睁目,瞳嵌玉籽,转映执如面。



    “来人,”声如玉相磨,“报庚帖。”



    “景和九年春,温执如。无庚帖,有朽木。”



    仲珩空瞳落朽木,停片刻,笑(玉磬缺角):



    “木中鹤闭眼三百秋,待删雷痕者。好。唤吾何求?”



    裴砚抢:“十四字真解!”



    仲珩不顾,只视执如。



    执如:“不要解。要公再看一眼,玉本何物。”



    仲珩默,伸掌。执如纳钝凿。老者握凿,手抖如秋风叶,忽向虚劈??



    劈空。



    碎玉堆无声浮起半透之团,五岳云气内走,乃《九霄环佩璧》毁前之“魂”,压七载未散。



    仲珩凿尖点魂,念:



    “宁因雕琢之劳,见无不为??”



    顿,视执如:“后半,汝接。”



    执如接:“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



    仲珩颔,凿锋转,魂裂两半。一半化灰落地,一半飞入朽木。木皮蜕,露玉鹤,鹤眼睁。



    裴砚急:“解耶?”



    “非解,还耳。”



    “还何?”



    “还‘见无不为’之本意。宁,乃宁可之宁,非安宁之宁。宁可受雕琢之劳,方见‘无不为’之境??无不为者,非万事皆做,乃本自具足,不假外求,故无可不为。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方圆岂规矩死定?不催之,自成。玉然,人然,国亦然。”



    视裴砚:“霍琅懂矩,不懂不速。逼玉成器,玉死;逼国成法,国枯。”



    视执如:“汝删得动雷痕,删不动人心。去。”



    人散雾回玉,玉山塌平。



    裴砚立怔。执如拾囊起,玉鹤温光。



    “仲珩真魂灭耶?”



    “未灭。回玉矣。玉在人在,玉不在人不在。然玉总不在。”



    “十四字??”



    “刀谱,非谶。霍琅作谶故惧,仲珩作刀谱故焚。吾作删法。”



    ##三、删法行于禁城



    执如不去,留邺都鼓楼,日删物。



    掷瓦砾,删成砚,发墨如端石。



    掷枯骨(野犬衔来),删成簪,绾发不坠。



    裴砚掷铁尺,删断两截:一直还裴砚,一弯悬案角,风过鸣轻音,挂帘不卷边。



    奇在删物不失用,且合用诡异。邺人初避,十日十人,百日百人,一季千人。霍琅党逮之三次:



    一、裴砚亲解缚;



    二、禁雕令“琢玉者笞”,执如答“删非琢”,律无“删”字,狱滞;



    三、霍琅密令“以妖术论”,执如当庭出玉鹤,鹤眼转映霍琅七载毁玉原貌,满堂哑,案自撤。



    景和九年冬,死士夜刺。刀至喉三寸顿??刃凝薄玉,玉现仲珩空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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