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田宅纠纷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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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确实如郭幼帧猜想到的那样,这事情的真相早在吴名升堂之前便已发现了诸多的疑点,只不过现在进行验证了罢了。
这案件蹊跷的第一点便是,余六娘明明是元景三年二月来告的状,那为什么古大胆要拖到元景四年十二月才去官府验印那份关键的“卖契”?
如果这份卖契真的是元景元年所立,且古大胆真的拥有合法产权,他为何不在立契后尽快去官府备案以绝后患,反而要等到余六娘告状一年多以后,才匆匆忙忙去补办手续?这不合常理。
而第二点便是卷宗记录显示,元景四年三月,古大胆曾试图用钱贿赂张晨,让他私下签一份四亩地的卖契,被余六娘给严词拒绝了,甚至连中间人都觉得不妥,将钱上交了官府。
如果地真的是早就合法卖断了,合同也是真的,古大胆又何必再多此一举让张晨再签卖契?
又为什么偏偏在人家告状一年后才去补盖官印?这明显是因为余六娘告状要赎地,他才急急忙忙伪造了一份卖契,想来个死无对证,这根本掩盖不住。
那时候的吴名便意识到,这件案子的关键就在于那份元景元年卖契的真伪。
因此他才决定升堂再审。
他推测古大胆的心态是:占有这块地时间太久了,早就当成自己的了。这突然的要退还给原主人,他定然心有不甘,利令智昏之下,这才想出了伪造一份“卖契”来彻底霸占田地的办法。
只是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吴名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如今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你还有何话可说?!”
“余六娘元景三年诉请赎田,你自知典当属实、理亏在先,唯恐田地被赎,便心生歹念,伪造卖契,更于次年匆忙前往官府验印,企图以假乱真,蒙混过关!”
“而后你又欲贿赂张晨,欲再立假契,制造田产早已彻底卖断之假象!如此的处心积虑,欺占孤女田产,罔顾法理人情,该当何罪!”
在确凿的证据和吴名的审讯下,古大胆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再也支撑不住,像一滩烂泥般彻底瘫倒在地,涕泪横流:
“大人恕罪!青天大老爷恕罪啊!小人占有这块田地已经十余年了,苦心经营,早就视若己出,不知投入了多少心血本钱。眼看着这余六娘要来赎回去,小人实在……实在是不甘心啊!觉得这么多年的辛苦都白费了……这才……这才猪油蒙了心,小人知罪!小人认罪!求大人开恩啊!”
然而与堂下神情各异的人们不同,吴名只是板着脸严肃的说:
“依据《户婚律》及相关令式,女子自娘家带来的嫁妆和继承的绝户财产,都应该由她和丈夫共同支配。法令明文规定,凡户绝之家,其财产应全部归女儿所有。现在余力死后没有其他子女,只有余六娘一个女儿在家招婿,也没有别的财产,所以这块地理应允许余六娘夫妇按照原典当合同,备足原典银并合乎情理的补偿后,予以赎回。”
随即他的目光扫过那份伪造的卖契,冷声道:“而至于古大胆所呈那份伪造的卖断契约,应当堂销毁,以正视听!”
说着,他便当这众人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那份困扰了余六娘夫妇多年的假卖契,就着烛火,点燃焚毁。
然而,吴名的话并未结束。
他话锋一转,目光淡漠的看向余六娘:
“但是,余六娘,你需听清。本官判你等有权赎回田地,乃是依法依理。但是情理二字,仍需双方体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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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大胆虽然伪造契据,其心可诛,但是他耕种这个田地十数年,也是事实。”
“这些年来,田赋、打理、修缮均由他来完成,也确实是付出了不少辛苦与成本,如果还是完全按着元和一十八年的二两典银原价赎回,于古大胆而言,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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