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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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至于关内各县吏治……”叶腾抬起手来,“这几日下吏与诸御史共同出使各县,整顿吏治,申明为吏之道。揪出诸多贪官污吏,皆是从重惩治。抄家所得,也都已送至国库。空缺出的位置,由郎中令派遣合适的郎官担任。”



    “好。”



    公孙劫认真点头,提醒道:“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关内秦民,皆是我大秦锐士,所以吏治方面绝不能有问题。”



    “前些天本相去了咸阳南市。”公孙劫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提醒道:“奴市主为贪图便宜,没有按律令准备手续,非法买下一小奴。”



    “小奴……其家世代为秦人,自孝公便为秦征战。其父南征荆楚,葬于寝丘,名字就刻在英烈碑上,是本相亲自提的名。其邻嫉妒他们立下军功,便暗中掳走其女,卖给了奴市!”



    “大父自责而死,大母痛哭投河。小奴的母亲半年来苦寻各县,几乎耗尽家财,终于是寻得其女……”



    公孙劫长叹口气。



    这桩掠人案已经结案。



    恶邻被处以俱五刑。



    俱五刑属于是秦国的极刑。



    甚至要比车裂、腰斩都痛苦!



    按理说是要判处磔刑的。



    但其害死太多人,影响恶劣。



    所以罪加一等,就判俱五刑!



    顾名思义,就是五种刑法合起来。



    在闹市中先黥面,割鼻子!



    砍断四肢!



    腰斩!



    枭首弃市!



    小奴一家已很是不易。



    险些落到全家死绝的境地!



    若不严惩,如何能正秦法?



    在秦国掳人买卖,就是死!



    买家和卖家皆是死罪!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奴市主是知法犯法,但念在他没有恶邻那么过分,所以就按律令判其磔刑!



    众人脸色皆是一变。



    知道的人并不算太多。



    但王绾脸色则不太好看。



    因为咸阳南市的奴市主是他的人!



    公孙劫这是故意找他麻烦不成?



    “吏者,民之所悬命也。吏良,则法平政成。而治吏得人,则吏无不治。”公孙劫看向他们,“还望诸公记住本相今日之言,并且告诫属吏。只要本相一日还是秦国丞相,就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贪官污吏。不论他此前有天大的功劳,必以律令绳之!”



    “吾等遵令!”



    群臣皆是抬手作揖。



    他们知道,公孙劫是认真的!



    他真能干出这些事来!



    他眼里是容不得任何沙子。



    如果说秦始皇为了党争,还会允许些小错。只要别太过分,他都不会追究。可公孙劫却完全不同,丝毫不怕得罪人。他抓人从来不看对方的背景,发现一起就处理一起!



    就算是王翦女婿,也照样抓!



    但是……王翦却感谢了公孙劫。



    小错容易变成大错。



    汪陈就去上郡好好历练。



    最起码是保住了性命。



    朝会各自散去。



    王绾走的则相当慢。



    他也知道公孙劫的性格。



    此次或许并非是在针对他。



    可真就有这么多巧合吗?



    南市的奴市主就是他的人。



    每年盈利以数十万计!



    结果就被判以磔刑!



    王绾看着远处,长叹口气。这回奴市主被废,他还得赶紧派人接替。如果手慢了,兴许就被人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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