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公孙苍毫,文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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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曾言笔则笔,削则削。



    毛笔早在春秋时期就有。



    后世也出土有大量的文物。



    只是造型与后世有所不同,笔头的毛是在笔杆外圈,而后以漆线牢固。所以笔杆都比较细,有的甚至是以木枝为杆,而且还有些弯曲。



    公孙劫这些年都没?饬过。



    一来是没必要,二来是不太懂。



    有时提笔想起来,过半个时辰又忘了。



    反正能凑活着用,也就没管。



    自灭齐结束后,蒙恬就被调至上郡任郡尉。包括李鲜在内,也跟着去当了个县尉。他在上郡厉兵秣马,督造长城,主要就是防范北方胡戎。



    秦国伐楚之时,匈奴是趁机南下抢占了河南之地(后世的河套)。秦国也没功夫搭理他们,毕竟光顾着灭楚忘记打匈奴了。



    经秦廷商议,决定连接燕赵秦三地长城,届时东西横亘万里。秦始皇看的很远,他要以长城为起点,对胡戎发起反击!



    他要打的不仅是匈奴!



    而是所有的胡戎部族!



    大月氏,东胡,林胡……



    他们全都跑不掉!



    是的,长城不是只能用来防守。



    在雄主手里,也能用做进攻!



    而秦国最擅长的就是进攻!



    蒙恬作为边郡郡尉,就是一把手,军政大权几乎皆在他的手上。他虽是以武功闻名,但同样也能躬操文墨。这年头文武不分家,要求的可都是全能。



    看看朝堂上的那些博士。



    个个都是精于剑术,擅长车骑。



    毕竟不懂些拳脚,怎么讲道理?



    公孙劫此前就曾与他说过,现有的毛笔太过劣质。在竹简上还行,可在纸上就难有笔锋。特别是用以书写佐书,甚为不便。



    显然,蒙恬一直都记着呢。



    在用坏很多毛笔后,蒙恬悟了!



    就是眼前这支与后世近似的公孙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是谓苍毫!



    秦始皇提笔着墨。



    就在上好的竹纸上而书。



    这可是蓝田县的招牌。



    以青竹为原料而制成。



    纸质柔软,浸润保墨。



    发墨色,易笔锋。



    卷舒虽久,墨终不渝。



    最适合的就是用来印刷。



    秦始皇是挥毫泼墨。



    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写的也是个【秦】字。



    只不过是隶书的写法。



    显然也是花心思学习过的。



    作为处处求新求变的皇帝,秦始皇很喜欢看书,也愿意花时间去琢磨。在他的卧榻之处,皆有堆积的书籍。每当有空,他总会翻出来看看。



    “这是你整理出的隶书。”秦始皇捋着胡须,放下毛笔道:“朕问过赵亥,他说以隶书印刷要远优于小篆。隶书化繁为简,化圆为方,便于刻字。朕也认为可行,后续便可将字板送至各个郡县。由郡守负责印刷,将律令传至每一寸土地!”



    秦始皇双眼放光。



    好似看到了无数斗食小吏奔走各地。



    他们手握木牍,捧着簿册宣扬律令。还有无数弟子头戴木冠,在学室中捧着书籍诵读律令。



    一切的一切,皆在他的眼中。



    他看到秦国变得空前强大!



    是他亲手打造出的千秋盛世!



    足以在历史长河中,绽放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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