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9章 明法科的震惊,明算都疯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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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头。



    陈法看到这一题,眼睛却微微一亮。



    他没有急着写判词,而是在草纸上写下几个字。



    “危险控制权。”



    陈法冷笑一声。



    很多人断案,只看谁被打了。



    甲被人打了,所以甲是苦主?



    错!



    真正要看的是危险由谁制造,危险由谁控制,谁能最快让危险停止!



    若甲牵的是温犬,丙无故击甲,自然是伤人,要受罚赔钱!



    可甲牵的是烈性獒犬,还违禁入市,不束口笼,獒犬扑童时,甲手里的绳索就是生死之绳。



    这一刻,甲就不是单纯的路人。



    她就是危险的控制者。



    若她失控,危险便落到幼童的咽喉上。



    陈法直接提笔写道: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甲是否受伤,而不问幼童是否将死,则是轻人命而重脸面。”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丙是否打妇人,而不问丙为何打、打在何处、打到何度,则是以死板之礼杀活人。”



    “学生以为危急之时,当制危险之源,方为正理。”



    “犬为害,主控犬。”



    “制主以制犬,非无端伤人,乃是一等一的避险之术。”



    写到这里。



    陈法笔锋一顿,又补了一句。



    “然此理不可滥用。”



    “若人人皆以擒贼先擒王为名,先殴犬主、后殴车夫、马夫之类,则法必乱。”



    “故学生以为,须同时具备三事。”



    “第一,危险迫在眉睫。”



    “第二,制其人确为最快止险之法。”



    “第三,所用力量未明显超过必要。”



    “三者缺一不可!”



    写完之后,陈法的嘴角微微勾起。



    高阳这题是把紧急避险这一条带到了现实,这绝不是文绉绉写一句“两害相权取其轻”就完了。



    真正的避险,是一只獒犬已经扑向孩子咽喉,可你只有一瞬,你是先跟犬主讲理?



    还是一拳打翻她,夺绳救人?



    这才是法。



    这才是活的大乾之法!



    整间明法科考区,已经没人敢小看后面的题了。



    因为所有人都发现,高阳的每一道题表面上是在问罪名,实际上都在逼他们回答一个更深的问题。



    王法到底在保护什么?



    究竟是保护一张形式上的脸面?



    还是保护一个即将被獒犬咬死的孩子?



    若连这都答不清楚,那便不配明法!



    王景行答完这一题后,整个人也彻底沉默了。



    寺庙吞田。



    宗族压法。



    恶霸持刀。



    完美诬告。



    紧急避险。



    狠!



    太狠了!



    他们明法的考生,这是犯天条了?



    然而。



    就在这时。



    一道声音骤然从贡院的另一头响起,整个明法考场全都听到了!



    “哈哈!”



    “世间竟有如此之阴间的题目?哈哈哈!”



    “出题给我出点好的啊,我操啊!”



    一时间。



    所有人全都看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双目愕然。



    贡院之内,谁都不准大声喧哗,否则就要赶出考场,剥夺考试资格,终生不得录用!



    甚至严重扰乱秩序者,还要被打入牢狱!



    可现在竟有人直接不管不顾,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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