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4章 法,决不能向不法让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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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题:



    一城长街,暮鼓已响。



    百姓陈某,挑担步行于街边之人行道,安分守己,未曾违制。



    地方豪强王某,醉酒驾乘华贵马车,于街中狂奔。



    其违规驱车,险些将挑担的陈某当场撞死。



    陈某受惊,挑担散落。



    王某不仅毫无歉意,反倒借酒撒泼,下车对陈某辱骂推搡,拳打脚踢。



    陈某自知势弱,全程克制忍让,未曾还口,更未还手,旁人苦劝无果。



    王某见陈某退让,醉意上头,凶焰更炽,竟转身回马车之中,抽出一把长刀!



    王某持刀,毫不留情地砍向陈某颈部、腰腹等致命要害。



    陈某惊惧躲闪,险象环生。



    然王某用力过猛,长刀脱手,掉落于地。



    王某毫无退意,立刻扑上前去试图捡刀继续行凶,并称:“今日砍死你!”



    生死一瞬之间,陈某为求活命,抢先一步捡起地上的长刀,面对依旧扑上来的王某,陈某挥刀反击,连砍数刀。



    最终,王某重伤倒地,不治身亡。



    如今,王某家属抬棺至衙门,按大乾律“杀人者死”以及“斗殴致死”之例,状告陈某故意杀人,要求判其死罪,秋后问斩。



    问:



    若你是主审官,此案该如何判处?



    请给出详尽之法理依据!



    嘶!



    不止是这个世家子弟。



    几乎是一瞬间。



    整间明法科考区,顿时响起了一大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死寂!



    死一般的寂静之后,是压抑不住的惊骇!



    有人盯着题目,脸色瞬间苍白,整个人如坠冰窟。



    “这……这题怎么敢这么出?!”



    “大乾历来的规矩,不都是杀人偿命,死者为大吗?”



    “两人街头起了争执,一方死了,活着的那个怎么可能全身而退?按照以往大理寺的判例,这起码也是个流放三千里的‘防卫过当’,甚至是‘互殴致死’啊!”



    “可若是判陈某死罪,陈某何辜?他老老实实走在路上,险些被马车撞死,又挨了打,最后还要被拿刀砍!”



    “他不捡刀反杀,死的就是他啊!”



    “但王某的长刀已经掉在地上了啊,刀掉了,陈某还捡刀杀人,这还能叫防卫吗?”



    “这难道不是借机杀人?”



    “纵然不是互殴致死,也最起码是防卫过当啊!”



    一众学子人都麻了,脑海中天人交战,只觉得这道题简直就是个深不见底的死局。



    判无罪?



    这几乎违背了大乾多年来谁死谁有理的司法惯例,且刀已落地,陈某有追杀泄愤之嫌。



    判死罪或流放?



    那这大乾的律法,究竟是在保护遵纪守法的良民,还是在保护那些拿着凶器欺负人的恶霸?!



    “高相,你做个人吧!”



    一个寒门子弟痛苦地捂住脑袋,看着草纸上的墨迹,心态彻底崩了。



    “若不还手,命丧黄泉,若还了手,秋后问斩!”



    “这让我怎么答啊!”



    “出题给我出点好的啊,我草!”



    “……”



    另一边。



    王景行盯着第三题,额头上的冷汗也“唰”的一下流了下来,直接浸湿了鬓角。



    这一题太刁钻,太毒辣了!



    这是互殴?故意杀人?



    还是防卫过当?



    亦或者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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