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普通人家好大儿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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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国平!我们怀疑你与一伙跨国人口贩卖大案有关!”



    顾父脸都白了,使劲挣扎:“不是,我没有,我,我,我……”



    警察:“带走!”



    顾母急得冲出来:“放开他,你们放开他!”



    警察:“一起带走。”



    顾母怒急:“这讨债鬼给了你们什么好处?你们要这么 护着他?”



    “分明是他招惹来的高利贷,你们为什么不抓他?”



    警察:“犯罪嫌疑人已经交待,你们夫妇两个知道他们会走私人口到国外买卖, 主动提出, 把在国外的儿子骗回来交给他们。”



    “你们还提供了准确的时间地点。”



    “刚才,顾国平打给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更是目的明确。”



    “那个电话,是我们同事接的。”



    顾父顾母:“???!!!”



    顾父使劲挣扎:“不是,我冤枉,我冤枉啊!”



    “我没有参加跨国人口买卖!”



    “我只是让他们找我儿子自己还高利贷!”



    “这高利贷,是我儿子借的,他们却逼着我还钱……”



    “我身无分文,连房子都租不起了,他们还逼我还钱,呜呜呜……”



    “我只是想把这笔不属于我的高利贷推出去……”



    顾父顾母被警察带走了,顾长清作为当事人之一,也被喊去做笔录,五岁的顾安不可能单独留在这里,也一并被带回局里。



    借高利贷的事情,顾长清承认得干脆。



    单纯借高利贷,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他又没有用借来的高利贷,去干其他违法的事情。



    至于高利贷放贷一方去找顾父顾母暴力催收,那是高利贷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他有什么关系?



    顾父顾母那边,可就没那么容易说清了。



    主动把人骗回国交给犯罪份子,这事儿本身就有说法的。



    当时还是借的派出所电话打的!



    说明主观上,他们不仅仅是想把高利贷的还款责任还回去,还附带了其他行为。



    顾父主动说“带一个人出去比带三个人出去风险低”“顾长清年轻有文化,带出去更值钱。”



    就凭这两句,他就是存在主观恶意,并且间接参与其中的。



    顾母没有阻止,赞同且主动配合实施骗人回国的计划,也是同谋。



    但这个事它有争议。



    一是事件本事,是顾长清借的高利贷引起,而顾父顾母这些行为,只是被高利贷暴力催债行为逼到绝路,从而引起的过激。



    第二点则是,顾长清是他们亲儿子。



    第三,由于暴力催收人员提前被抓,所以这事并没有得以实施。



    也不能确定,高利贷放贷真的找到顾长清,就直接把他卖了。



    故而,可大可小,就看顾长清是不是要追究。(作者对现有法条不熟,解读的法条为平行世界独有,只为剧情服务,不涉及任何现实。)



    要是追究到底,则很刑,要是不追究,且他们除了被催债,从未和犯罪团伙有交集,并不能被认定为同伙,最多也就是个治安管理条例。



    顾长清选择辩解不追究:“这是亲爹亲妈啊,再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最终,顾父顾母被警察教育一顿,罚款五千。



    这五千块罚款还是顾长清帮忙交的,顾父顾母又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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