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魔法界年度最不靠谱预言由一位喝了七层披巾那么多酒的女(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1970年的圣诞节刚过,霍格沃茨城堡还沉浸在节日最后一丝温煦的气息里。





礼堂里的金色餐盘仍残留着烤南瓜和蜂蜜酒的气味,家养小精灵们把最后一串槲寄生从天花板上取下来时,还因为谁应当把剪刀磨得更快而低声争吵了整整一个早晨。





但城堡外面的世界仿佛已经提前进入了隆冬最深处:禁林的松枝被雪压得低垂,黑湖冻成了一整块深灰色的玻璃,打人柳的枝条僵硬地悬在半空,像一具被时间冻住的寓言。





校长办公室的壁炉里燃着蓝色火焰,但房间并不吵闹。





火焰的节奏近乎无声,只有偶尔迸出一粒火星,落在炉前地毯上,发出轻微的“嗤”声。阿不思?邓布利多坐在那张属于历代霍格沃茨校长的雕花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张厚实的、泛着淡淡乳白色光泽的羊皮纸。





他的半月形眼镜滑到鼻尖上,银白色的长发垂在肩头,修长的手指间拈着一支鹅毛笔,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墨水滴出一小团暗紫色的湿痕,又在一瞬间被羊皮纸上古老的吸墨咒吞没。





他在给老朋友写信。





亲爱的伊利亚斯:





你离开英国已经一个月了。我不知道美国那边天气如何,所以就用最笨的办法来问:你窗外有树吗?下雪了吗?夜里的月亮,是弯的还是圆的?





写到这里,邓布利多停下笔,侧过头看向窗外。





雪又落下来了,细密、安静,像无数句没有寄出地址的话,被风一封一封地投进黑暗里。霍格沃茨被这样的雪覆盖着,仿佛整个城堡都是一枚正在等待开启的白色信封。





他把目光收回来,忍不住想:伊利亚斯此刻是不是也在某个窗边看着同一场雪?还是说,他已经学会了在异国的星空下,把自己藏得比雪更轻?





那是伊利亚斯?格雷厄姆?阿什沃斯。





邓布利多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时,总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像在一本旧书的扉页看到一行年轻时划下的痕迹,字迹还在,却已经隔了整整一个世纪。





伊利亚斯是阿什沃斯一脉唯一继承古代魔法的巫师,这个身份听起来像某种荣耀,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明白,这个人从不用“身份”来定义自己。





他的力量核心建立在两条支柱上:消失魔法与文字魔法。





前者不是让物体消失的浅薄伎俩,而是将构成魔法的一切,咒语、魔力纹路、施法意图,从存在层面抹除;后者则让他能够在咒语被念出的那一瞬,像改写书稿一样改写原文。





“魔杖只是新手用的拐杖。”





伊利亚斯曾不止一次地说过这句话。他一生没有固定的魔杖。当别的巫师挥舞着紫杉木或冬青木在决斗场上跋扈张扬时,他只是站在风里,用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白银戒指轻轻叩击空气,像叩响一扇看不见的门。





邓布利多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尼可?勒梅巴黎的实验室里。那是一个浸透古老药草气味的午后,阳光从彩绘玻璃窗的缝隙漏进来,照亮满桌的羊皮纸和坩埚。





伊利亚斯站在房间最深处,穿着一件灰褐色的高领羊绒长衫,外面罩着一件织有暗纹罗盘的旧式学者披风。





他很高,消瘦而笔挺,银灰色的长发束成低马尾,下颌蓄着修剪整齐的白色短须,左眼淡金色,右眼灰蓝色,像一枚被时间锻造过的双色宝石。





尼可在一旁介绍:“这位是伊利亚斯?格雷厄姆?阿什沃斯,我的老朋友。阿不思,你正在研究的那篇文章,关于‘咒语会不会产生自主意识’就是他写的。”





年轻的邓布利多还没来得及伸出手,伊利亚斯就开口了:“你的论文我看过。你写了一句话:‘如果把一个咒语反复念诵一千次,它是否会记住自己的声音?’这个问题很漂亮,但它用错了方向。咒语不是活物。它只是一段被压扁的意图,像一张被揉皱的、写满字的纸。纸不会记得自己的内容,但读纸的人会记得。”





说完,他抬起右手,戒指在光里一闪。





桌上一支旧羽毛笔突然自己立了起来,笔尖在空气中划过几个符号。那支羽毛笔“嘭”地变成了一只白色的小鸟,扑棱棱地飞向窗台。





邓布利多二十岁出头时自认为见过足够多的奇迹,但那一刻他恍惚觉得,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巫师,而是一本被赋予了呼吸的古老典籍。





后来他才知道,伊利亚斯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





那是一个在魔法史上早已没落的纯血家族。阿什沃斯家族曾经拥有过辉煌的藏书室和一支以“文字解构”闻明的魔法支脉,但到了伊利亚斯这一代,族人已经散落得只剩下他和一个姐姐。





姐姐叫艾莉诺,比伊利亚斯大两岁,还在读书,读的是草药学。伊利亚斯离开家的时候,学院的长廊还挂着他的预言师教授写给他的评语:“此子天赋极高,却不适合任何一座围墙。”





他走的那一天,据说只带走了一枚白银戒指、一卷残缺的古代咒文,和一整袋被姐姐塞进去的干薄荷叶。





“他后来再没有回去过。”邓布利多有一次在尼可面前这样感叹。





“他试过回去。”





尼可?勒梅缓缓地搅拌着一锅蓝色药剂,说话时没有抬头,“他找了很多年。给每一个可能知道阿什沃斯旧名的家族写信,去过每一个可能有族人留下的城市。但你知道,血缘这东西,一旦被时间的河水冲散,就很难再靠一个姓氏捞回来了。他曾经找到一个自称是阿什沃斯远亲的商人,那人把他当成来讨遗产的骗子,用一册发霉的账本把他轰出门去。从那以后,这个家族在魔法部的登记簿上,就再也没有新的人生。”





邓布利多沉默了很久。“那他知道阿什沃斯家族有条族训吗?”





尼可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微光:“当然知道。只要继承了古代魔法,就是阿什沃斯家族的家主。那是这个家族留给世界最后一枚印章。可你猜伊利亚斯怎么说?”





“八成是‘见鬼的家主’。”





“他说:‘家主的作用,就是让族人有面子地死去。我不要面子,也不要死去。’”





两人相视一笑,笑里带着一点微微的酸涩。





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





伊利亚斯仍然活着,身体好得不像一个度过一个半世纪的人。他可以用一支羽毛笔在瑞士雪峰上写完整篇暴风雪咒文,可以在半夜被诅咒惊醒后冷静地拆解那道诅咒的语法,把它的恶意剥离成一粒无害的灰尘,再用文字魔法重新拼写成一句晚安。





邓布利多有时会想:这个人的生命力,是不是也像他的魔法一样,来自某种比心脏更古老的源头?





但他也知道,伊利亚斯不是没有裂痕的。比如他去美国这件事。





“去住一段时间”是很含糊的说法。伊利亚斯从来不是一个会为了风景远行的人。





邓布利多把笔重新浸入墨水瓶,继续写那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信。
  

  

  
我随信寄去一只水晶瓶,里面是尼可?勒梅用魔法石调制的药剂。你知道他的古怪趣味,坚持管这药叫“长生宁”,尽管它并不能让人长生,只能让身体偶尔记起年轻的滋味。
  

  

  
用法是在每个月圆之夜取一银勺,用银盏盛着,以掌心焐热,睡前服下。
  

  

  
尼可特别叮嘱:服下之后半小时内不要读任何咒语解析类的书,不要思考你正在研究的那些古老文字,因为你会梦见自己变成一块石头,那是魔法石正常的副作用。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