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佘祥林冤案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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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谈心和解之后,确实短暂外出打工,但年底就返乡过年了。



    多名村民证实,张在玉失踪前后,佘祥林曾多次主动上门,私下纠缠这名女子。



    警方顺利找到了陈姓女子,面对民警询问,她坦荡承认了所有事实,毫无隐瞒。



    “我和佘祥林确实有过不正当关系,不止一次。”



    更致命的是,她爆出了一个警方从未掌握的关键信息。



    “张在玉失踪之后,佘祥林来找过我好几次,明确跟我说,他妻子跑了、不在家了,想要跟我正式相处。”



    这份证言,直接撕碎了佘祥林的虚假供述!



    他此前一口咬定:和陈某彻底断绝了关系、再无来往。



    可真相是:妻子失踪后,他并没有安分守己!



    新证据到手,审讯组立刻敲定了审讯方案,专攻佘祥林的出轨、预谋再婚这一点。



    两名刑警轮番上阵,昼夜不歇,持续审讯整整两天两夜!



    佘祥林本就紧绷的心理防线,在无休止的审问、心理攻坚下,彻底崩溃瓦解。



    最终,他承认了杀人事实。



    “我因为和陈某相好,想和她结婚,嫌弃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拖累我,一时冲动,杀害了张在玉。”



    认罪只是开始,最关键的作案全过程、杀人细节、抛尸手段,才能最终定案。



    可接下来的十天审讯,佘祥林反反复复、翻供、改供、前言不搭后语,先后交代出四个完全不同、互相矛盾的作案版本。



    全网流传的刑讯逼供传闻、屈打成招的真相,也正是源自这十天的审讯!



    第一个口供版本,4月15日记录归档。



    佘祥林供述:“1994年1月20日夜里,我带着妻子张在玉出门,出门时随手在大门口拿了一根木棍。”



    “我把她带到雁门口镇红旗碎石厂的山坡上,用木棍将她活活打死,之后把尸体拖到山坡水沟里,挖坑掩埋。”



    这份口供刚出炉,就被警方直接点出漏洞!



    办案民警当场厉声质问:“你还敢撒谎!纯属胡编乱造!”



    “法医早已鉴定,死者是生前溺水窒息死亡!你现在说木棍殴打致死、挖坑掩埋,完全对不上尸检结果!”



    民警指责佘祥林:“你就是心存侥幸!故意编造假口供,试探我们到底掌握了多少证据、有没有找到真实案发现场!”



    “我告诉你,别耍小聪明!你埋土里,我们挖地三尺也要刨出来!你沉水里,我们抽干整条水塘、整座水库也要查到底!拒不老实交代,只会罪加一等!”



    第一个版本,漏洞百出,根本无法定罪!



    被逼无奈之下,4月17日,佘祥林又说出了第二个版本的口供。



    “1月20日晚上,我带张在玉出门,路过兽医站对面,碰到我朋友魏哥在打台球。”



    “我让魏哥帮忙,把张在玉带到村外的抽水机房,锁在里面,整整关了三天三夜。”



    “三天后,我和魏哥一起去机房,两人合力用石块将张在玉砸死,随后把尸体扔进机房水井里。”



    这份口供,看似有帮凶、有现场、有时间线,逻辑还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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