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明星绑架案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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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华翻船了。



    怎么翻的?



    说起来也简单??他销赃没经验。



    警方顺着赃物那条线摸过去,直接在家里把他摁住了。



    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把桌子一拍:“王立华,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什么?”



    王立华低着头,没说话。



    这一年,他17岁。



    按照中国法律,这个年纪已经要负完全刑事责任了。



    暴力抢劫,数额巨大,数罪并罚??判了九年。



    他那个同伙小金,因为不满16岁,判了三年。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王立华整个人都傻了。



    他自己后来回忆说:“我翻开判决书一看,真是九年,我当时就疯了。我把判决书撕了,坐地上哇哇地哭。当时一想,九年呐,就跟现在五十年差不多,我才17啊!”



    看守所里的管教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说实话,判九年一点都不冤。



    持械抢劫,这是严重的暴力犯罪。



    没伤人那是万幸??万一当时有人反抗,谁敢保证王立华他们不会动刀子、开枪?



    很多案子就是这么演变的,从抢劫变成命案。



    更要命的是,王立华家里不缺吃穿,他不是被生活逼到那一步的。



    他就是想犯罪。



    就是想干。



    一般孩子,就算再坏,也不敢干到这个份上。



    可这次入狱,对王立华来说不是惩罚。



    是“镀金”。



    17岁就因为抢劫判了九年??这种人,在监狱里也是稀罕物。



    他在这里认识了更多更狠的角色,包括后来一起作案的王庆晓、董立民、梁军等人。



    这帮人基本都是北京本地人,身上背着伤害、抢劫、强奸的各种案子。



    在这几个人当中,王立华算是比较有脑子的,自然而然以大哥自居。



    曹志刚后来审他的时候,跟年轻刑警说过一句话:“你知道王立华是什么人吗?”



    年轻刑警摇头。



    “他姐姐说得最明白??”曹志刚翻开笔录,“我最了解我弟弟,他没什么本事,胆子也不大。他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做大案,是为了大哥的面子。”



    曹志刚合上笔录:“王立华就是这种人??没什么真胆量,却要装成大哥。他根本不是这块料。”



    2003年,王立华因为在监狱里表现好,提前两年释放。



    姐姐和妈妈去监狱门口接他。



    两个女人站在大铁门外,看见王立华穿着一身旧衣服走出来,姐姐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妈妈上去拉住他的手:“走吧,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姐姐坐在副驾驶,回过头来看他:“立华,我跟你说几句话,你听不听?”



    王立华靠在座椅上:“你说。”



    “找个工作,成个家,别再胡来了。也别再跟以前那些流氓朋友混了。”



    妈妈在旁边跟着点头:“你姐说得对。”



    王立华没吭声。



    回到家,姐姐和妈妈拿出多年的积蓄,四处奔走,张罗着给王立华开个饭店。



    王立华那阵子也挺来劲,跟着姐姐一起忙活。看店面、谈加盟、算成本,跑前跑后的。



    姐姐看他这么上心,心里还挺高兴??觉得弟弟这回是真想改好了。



    店址选好了,加盟费也谈了,眼瞅着就要签约了。



    结果那家总店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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