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白昼夺命棍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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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7年开始,焦文军就在当地持刀拦路抢劫。



    只是怀仁县是个小地方,全县包括农村人才十多万,在这里熟人也比较多,根本不可能长期作案。



    当年,焦文军就流窜到了北京。



    早在1997年,焦文军就开始以持刀和打闷棍的方式进行抢劫,前后作案十多起。



    但是好景不长。



    大概一年后,1998年6月,在一次持刀抢劫中,焦文军遇到了几个联防队员,被打翻后抓了个现行,又被判了十年。



    焦文军不愿意坐牢吃十年的苦。



    一年后,1999年6月,他在辽宁盘锦监狱成功逃脱,流窜到北京伺机作案。



    ---



    民警问:“你为什么找马俊搭档?”



    焦文军答:“一个人作案,太容易栽了。得找个帮手。”



    焦文军是个非常会总结经验教训的人,他从不犯同样的错误,真称得上是“与时俱进”。



    越狱后,他认为不能再一个人作案了??这样单人独马,很容易被警察甚至见义勇为的路人给抓住。



    于是,焦文军开始物色同伙。



    在一次偶遇中,他结识了23岁的马俊。



    马俊,内蒙古乌海市农民,初中文化。



    同之前那个退伍老兵分析的一致??马俊曾经当过警务人员。



    1999年,马俊经人介绍,曾经在北京当过两年的联防队员。



    但他嫌工资低、工作辛苦,经常不去上班,被开除了。



    没有生活来源的马俊逐步同一些流氓混在一起。



    在一次打架中,马俊和一个流氓互殴,用刀将对方捅伤??流氓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了。



    故意伤害致死,最起码坐十年牢。



    马俊负案在逃,从此在社会上流窜。



    在街上准备抢劫的马俊,意外遇到了也要抢劫的焦文军。



    两个人是一路人,说了几句江湖的黑话,便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一来二去就攀谈起来。



    两个人一拍即合。



    焦文军年纪较大,从十三四岁开始作案,经验丰富,头脑灵活,很快成为马俊的大哥。



    聪明狡猾的焦文军负责制定作案的一切计划,身强体壮的马俊负责下手打人。



    两个人从1999年9月开始持刀抢劫。



    几次以后,他们抢劫退伍军人时失手了??



    “那个老兵,太厉害了。”



    焦文军回忆起来,眼神里居然还有一丝后怕,“我刀都被他夺了。”



    这次失手让焦文军意识到:持刀抢劫风险太大,必须改。



    于是,他们改成了打闷棍。



    ---



    民警追问:“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杀人的?”



    焦文军沉默了一会儿:“……11月。”



    开始焦文军认为最好不要杀人,因为两个人身上都没有死罪,没必要将人打死。



    但到了十一月,情况变了。



    有个叫二宝的小流氓找到焦文军,说有人出五万块钱要杀一个人。



    焦文军犹豫了。



    五万块,对于两个穷疯了的劫匪来说,是一笔巨款。



    犹豫再三,焦文军还是决定杀人。



    他们用双筒猎枪,将一个叫杨军的工头给活活打死。



    将赃款挥霍以后,两个人继续作案。



    焦文军面无表情:“反正都已经杀了人,被抓住也是枪毙。那就……无所谓了。”



    从此,他们肆无忌惮地下了毒手。



    这两个人自知难逃一死,作案极为疯狂,几乎每天一起。



    短短一年内,前后作案149起,重伤58人,打死12人。



    做了这么多案子,两个人却没有抢到什么钱。



    涉案财物价值二十多万,但两个人急于销赃,仅仅拿到赃款四万多,平均每人两万。



    换句话说,两个人每次作案只能得到一百多块钱,每打死或者重伤一个人才能得到三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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