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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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了、身体不舒服、孩子闹。



    王强也没有强迫她。



    他好像也不在乎了。



    2003年。



    林志贤提出了离婚。



    王强愣住了。



    “你说啥?”



    “我说离婚。”



    林志贤的声音很平静,“王强,咱们过不下去了。”



    王强的脸一下子变了。



    “你说什么?”



    他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你知道我为你和孩子都做了什么吗?”



    林志贤没说话。



    王强站在门口,胸口起伏着,拳头攥得嘎巴响。



    “不离。”



    王强说。



    “王强??”



    “我说不离。”



    他一拳砸在门框上,震得墙上的灰都往下掉,“你再说一遍,我??”



    他没说下去。



    他摔门出去了。



    两个月没回来。



    林志贤一个人带着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她下了决心,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了一次,王强没到场。



    第二次,王强来了。



    他站在法庭上,个子小小的,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



    他没有请律师,自己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对面的林志贤。



    林志贤低着头,没有看他。



    法官问王强:“你同不同意离婚?”



    王强沉默了很久。



    “同意。”



    “孩子归谁?”



    王强又沉默了很久。



    “归我。”



    林志贤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王强没有看她。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杀过四十五个人的手。



    他把孩子送到了开原腰堡村,交给自己多年没有联络的母亲刘凤霞。



    刘凤霞那年刚得了一场大病,身子骨还没好利索。



    看到王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她愣了好一会儿。



    “这是你儿子?”



    “嗯。”



    “他妈呢?”



    “离婚了。”



    刘凤霞看着那个孩子,又看了看王强。



    她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王强也这么大,瘦得皮包骨,站在她面前,哭着说“家里人打我”。



    她没管他。



    现在这个孩子长大了,又把他的孩子送到她面前。



    刘凤霞把孩子接过去了。



    她说不出拒绝的话,她心中对王强有愧。



    2005年7月25日。



    沈阳市,某看守所。



    王强穿着橘黄色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了审判庭。



    庭上坐满了人。



    有被害人家属,有记者,有旁听的群众。



    王强走进来的时候,有人喊了一句:“杀人犯!你还我女儿命来!”



    法警维持了秩序。



    王强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



    法官宣读判决书,念了很久。



    王强听不大懂那些法律术语,但他听懂了最后几个字: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警问他:“被告人王强,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王强想了想。



    “没有。”



    签字的时候,他不会写字。



    法警让他按手印,他把大拇指蘸了印泥,在判决书上按了一下。



    那天下午,王强被押赴刑场。



    行刑前,法警问他有没有什么遗言。



    王强说:“把我和我爸埋远点。”



    尾声



    王强的弟弟,在大连打工,老实本分,过着普通人的日子。



    同父同母,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两个人的人生也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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