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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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七的画笔,是一根烧焦的树枝。
隔壁张婶家灶膛里掏出来的,顶端还带着一点炭黑的灰。这已经是第七根了,前六根不是被他画秃,就是断了。他蹲在自家土墙根下,墙皮斑驳,恰好是一块天然的好画布。一只芦花鸡从他脚边踱过,他眯起眼,手腕一抖,那鸡的神气便在墙上一溜烟跑了出来。翅尖的纹路,昂首的弧度,甚至那股子得意洋洋的懒散劲儿,都从焦黑的线条里透出来。
“小七!又在那儿糟蹋墙!”白母端着一盆脏水出来,正要泼,看见墙上新添的“杰作”,哎哟一声,“这鸡画得,活像是要啄我的脚!”
白小七咧开嘴,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笑着往旁边一缩,躲开了泼过来的水花。水泼在墙根,洇湿了一小片土,反而让那只芦花鸡的爪子更显生动了。
他爱画画,这事儿在青石镇不是什么秘密。镇上小学的美术老师王先生,是唯一见过“世面”的人,他说白小七的笔触有灵气,是“老天爷赏饭吃”。王先生曾拿着一本边角都卷起来的《美术鉴赏》给他看,指着上面梵高的《向日葵》说:“你看这颜色,这生命力!小七,你得考美校,去省城,去更大的地方!”
梵高是谁,白小七不太清楚。但那些画上的颜色,比镇上供销社橱窗里最鲜艳的花布还要好看,像是有火在里面烧。他想,要是自己也能画出那样的东西,该多好。
可“美校”两个字,在他家是提不得的。
白父在码头扛大包,脊梁压得像一张弓,回家来话都不多说一句。白母给镇上的人家浆洗衣裳,一双手常年泡得发白起皱。家里最值钱的,是那台缝纫机,白母用来接点零碎活计。至于白小七的“画具”,除了烧火棍,就是捡来的粉笔头,偶尔能在废纸上画两笔,都算奢侈。
晚饭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配一碟咸菜疙瘩。白小七呼噜呼噜喝完,用指头抹了抹碗底,在桌角无意识地画了个圈。
“手!”白母眼尖,一巴掌拍过来,虽没用力,白小七还是缩回了手,“跟你说了多少回,别到处乱画!这是吃饭的桌子!”
白小七低下头,看着自己沾着点玉米糊的指尖。那指尖刚画过一个完美的圆,饱满,流畅,像八月十五的月亮。他心里那点对美的渴望,被一碗玉米糊糊浇得半灭不灭,只在最底下,还有一点灼热的炭火。
转机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午后。
白父在码头滑了一跤,扭了腰,扛不了包了。家里的天,塌了一半。白母眼睛肿得像核桃,却还要强撑着笑,对躺在床上的白父说:“没事,他爹,我有手有脚,饿不死。”
白小七把家里的破油伞撑开,想去镇上药店抓几副跌打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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