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个人消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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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桐收到法院传票那天,是个周一。
她刚送完孩子去幼儿园,正往地铁站走。快递员打电话让她下楼取件,她以为是给孩子买的绘本到了。
拆开信封,一张法院的传票掉了出来。
原告:张磊。
被告:吴桐。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恋爱及婚姻期间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十八万七千四百元。
吴桐站在小区门口。手里捏着那张纸。
风吹过来。纸哗哗地响。
她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张磊起诉她了。
她前夫。
那个在她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出轨的男人。
那个在她坐月子的时候跟小三聊骚的男人。
那个离婚的时候说"孩子归你我不要,家产一人一半"的男人。
现在。
起诉她。
要她返还十八万七千四百块。
吴桐坐在小区门口的长椅上。把那张纸翻来覆去地看。
看了三遍。
然后她笑了。
笑得特别大声。
路过的大妈看了她一眼。绕着走了。
吴桐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
十八万七千四百。
亏他算得出来。
亏他还有脸要。
???
明细附在后面。一张A4纸。密密麻麻。
吴桐一条一条往下看。
恋爱期间转账及礼物:共计四万二千八百元。其中五二零红包五个,一三一四红包三个,生日项链一条一万二,周年纪梵希口红两支一千二,约会吃饭看电影按AA制计算,男方多支出部分需返还八千四百元。
彩礼:八万八千元。因双方结婚时间不足三年,且未"共同生活达到预期",按比例折算需返还五万元。
孕期产检及营养费:一万六千二百元。属于女方个人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分娩住院费:八千三百元。属于女方个人生育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月嫂费用:一万一千元。属于女方个人产后恢复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看到"个人消费"那四个字的时候。
吴桐的笑声停住了。
她把那张纸又看了一遍。
产检费。个人消费。
分娩费。个人消费。
月嫂费。个人消费。
合着。
她怀胎十月。
吐了四个月。
妊娠高血压。
顺转剖。疼了二十四个小时。
肚子上挨了一刀。疤到现在还在。
生完孩子乳腺炎发烧四十度。
整夜整夜睡不了整觉。
这些。
全都是她的。
个人消费。
吴桐把那张纸揉成一团。
攥在手里。
攥得指节发白。
她想起了前几天刷到的一个视频。
一个博主说:"恋爱花销要返还,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底下有人评论:"那我上学以考清华为目的,没考上能退学费吗?"
还有人说:"我买彩票以中五百万为目的,没中是不是应该返还本金?"
那时候吴桐还笑来着。
觉得真逗。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逻辑。
现在她知道了。
不是段子。
是真的。
真的有人。拿着"以结婚为目的"当理由。
把恋爱时吃的一顿饭。送的一支口红。发的一个五二零红包。
全都一笔一笔记下来。
离婚的时候。一笔一笔往回要。
而且。
有的法院还真支持。
吴桐把纸团展开。
又看了一遍。
十八万七千四百。
她跟张磊在一起五年。
恋爱两年。结婚三年。
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最后。
他算出来。
她欠他。
十八万七千四百块。
吴桐又笑了。
这次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太好笑了。
真的。
太他妈好笑了。
???
她找了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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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姓陈。四十多岁。
陈律师看完材料。沉默了很久。
"产检费、分娩费、月嫂费算个人消费。"她说,"他是真敢写。"
"法官会支持吗?"吴桐问。
陈律师想了想。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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