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我要他们没有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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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二日,晚上九点。浦东,二十三层。
一间没有挂牌子的会议室。
长桌。
钱明远坐在短边那头。
他听人说话的时候,不打断。
不记。
不看手机。
两只手放在桌上,手指并着。
汇报的有四个人。
第一个是陈慎之。
“管辖。”陈慎之说,“四个被告,四个地址。”
他打开文件夹。
“弘盛在浦东,沪东在奉贤,恒信在静安。清算组二?一七年就注销了。”
“挑哪一个。”钱明远说。
“沪东。”陈慎之说,“买卖合同是跟沪东签的。他们告的是处置,不是评估。我主张侵权和合同不能并案。”
“拖多久。”
“裁定十五天。”陈慎之说,“他上诉,再加十五天。”
“三十天。”
“三十天。”
钱明远看着桌面。
“不够。”他说。
陈慎之抬起头。
“那可以申请鉴定。”他说,“笔迹鉴定,三到六个月。”
钱明远摇头。
“不行。”他说。
陈慎之愣了一下。
“为什么。”
钱明远说:
“因为他等不起,我拖得起。”
“可你要是拖三个月,”陈慎之说,“他这三个月里什么都做得成。”
钱明远没说话。
他把手指分开,又并上。
“陈律师。”他说。
“您说。”
“我要多少天。”
陈慎之想了想。
“三十五天左右。”他说,“这是干净的。”
“干净。”钱明远重复了一遍。
“是。”
他点了点头。
“那就三十五天。”他说,“一天不多。”
陈慎之在本子上记下来。
记完他抬头:“钱总,我不太明白。”
“哪一点。”
“三十五天和三个月,”他说,“差别很大。”
钱明远说:
“差别在于,三个月以后,他的纸就齐了。”
陈慎之张了张嘴。
“所以您不是要拖到他放弃。”他说。
“不是。”
“那您是要拖到什么。”
钱明远看着他。
“拖到他没有纸。”他说。
第二个人站起来。
姓潘,弘盛行政,管档案。
“二?一六年的纸质件,”潘说,“保管期限是十年。”
他推了一份表格过来。
“到这个月底届满。”
钱明远低头看。
“届满之后呢。”他说。
“按制度走销毁。”潘说,“要成立鉴定小组,要分管领导签,要造清册。”
他顿了一下。
“清册要存档。”
钱明远抬起头。
“清册存档。”他说,“也就是说,谁都能查到我们销毁过。”
潘的额头有点汗。
“是。”
“那不就等于告诉他们,我们销毁了什么吗。”
钱明远看着他。
看了两秒。
然后他说:
“对。”
潘呆住了。
“我就是要他们查得到。”钱明远说。
他把那份表格推回去。
“销毁是合法的。”他说,“保管期限届满,按制度办理,鉴定小组签字,领导审批,清册存档。”
他一条一条数。
“四条,一条不少。”
他停了一下。
“他们查到了,能怎么样。”
没有人说话。
“他们只能证明我们销毁过。”钱明远说,“他们证明不了我们销毁的是什么。”
潘站在那儿。
他忽然懂了。
“钱总,”他说,“那要是……那要是他们已经复印了呢。”
会议室里静了一下。
钱明远说:
“复印件。”
他把手放在桌上。
“一份纸,”他说,“只要没有出处,就是一张纸。”
第三个人是做系统的。
“调度主机二?一七年随设备卖给了沪东。”那人说,“机器在奉贤的仓库里,早就停了。”
“数据呢。”
“备份在开发区机房。”那人说,“日志是滚动覆盖,一百八十天。”
“一百八十天。”钱明远说,“那为什么还在。”
那人愣了一下。
“因为……因为一直没人动它。”
钱明远点头。
“那就动一下。”他说。
“系统升级。”那人说,“一次全量迁移,旧的就覆盖了。”
“要发文吗。”
“要。”
“那就发。”
那人记下来。
记完他犹豫了一下。
“钱总,升级公告要挂在官网上。”
钱明远说:
“挂。”
“还有一件事。”钱明远说。
“您说。”
“那台机器。”他说,“WH-01。”
桌上有人翻本子。
“奉贤仓库。”那人说,“二?一六年十二月停的,一直没动。”
“没电。”那人说,“通不上。”
“我说的是通电。”钱明远说。
没人接话。
“通电要几个人。”钱明远说。
陈慎之先反应过来。
“三个。”他说,“一个操作,一个监护,一个得有高压电工证。”
钱明远点头。
“有证的那个,”他说,“找出来。”
“找出来做什么。”
钱明远看着他。
“给他一个更好的活儿。”他说。
陈慎之明白了。
“外派。”他说。
“外派。”钱明远说,“新疆,三个月。工资翻倍,家属可以探亲。”
他顿了一下。
“手续要齐。”他说,“要他本人签字。”
“他要是不签呢。”
钱明远说:
“那就给他一个更好的活儿。”他说,“再好一点。”
第四个人说的是人。
“他们那边有六个。”那人说,“方牧,一个老工人吴建国,一个律师赵振声,一个记者何斌,死者的老婆沈文华。”
他停了一下。
“还有一个,是恒信出来的,叫陶岚。”
钱明远说:
“第六个。”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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