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蒙特利公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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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时间一晃而过,时间很快就来到了唐人街三大堂口进入蒙特利公园的时间点。



    上午,金陵路的晨雾刚刚散去,在北段23号公寓的路段前,十几辆汽车停在此处,统一都是黑色的福特轿车。



    这些车子都是全款采购,作为四九仔们集体行动的出行工具,过去的面包车已经退居二线



    而在这些福特轿车前,一个个西装革履,梳着油头,打扮精神的四九仔矗立着。



    虽然没有军队士兵的整齐和严肃,但是因为统一的着装,乍一看上去还是颇为唬人的。



    忽的,23号公寓的被人从里面推开。



    林闯叼着烟,大踏步走出,身后谢准提着公文包,亦步亦趋跟随着。



    “闯哥!”



    螳螂和张泽礼站在门口左右,他们也是同样的西装革履。



    “闯哥!”



    前方,五十名黑西装四九仔齐齐躬身弯腰,喊声震天。



    声浪之大,金陵路的本地民众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在附近的公寓楼上,也不断有人推开窗户,从阳台上探出脑袋,打量这难得一见的场面。



    林闯吐出一口烟圈,曲手一弹,将烟头在脚底碾灭,淡淡道:“出发吧,去蒙特利公园,让那些湾湾仔认识一下我们。”



    说罢,林闯又看向张泽礼:“看好金陵路,有处理不了的事情,就过来蒙特利公园找我。”



    “我会的,闯哥。”



    张泽礼重重点头。



    林闯说完这句吩咐,坐上了打头那辆通体绯红的雪佛兰Z28,这是林闯的新座驾,一款高性能肌肉跑车,可以算是美系肌肉车的代表,也是《变形金刚》里大黄蜂的原型车,回头率极高。



    随着一脚油门下去,车子顿时狂飙出去,好似一道红色幻影。



    一辆辆福特汽车发动,跟随着林闯的座驾,朝着蒙特利公园的方向而去。



    ................



    蒙特利公园,它的正确叫法,其实应该叫做蒙特利公园市,当地人喜欢叫做蒙市。



    这是洛杉矶县的一座独立城市,虽然距离洛杉矶市很近,但跟洛杉矶市并没有统属关系。



    在七十年代之前,这里主要是一个卧室社区。



    居民白天去洛杉矶市上班,晚上回来睡觉,本地缺乏有效的商业活力。



    但这种情况,随着大量台湾移民的涌入得到改变。



    到了如今,这里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商业生态。



    蒙特利公园的规模也在这些年不断扩大,整体分为了大西洋大道、嘉伟大道、南市、东市这几个区域。



    足有六七万人口生活在此处,亚裔人口占比最多,因此也被人叫做小台北。



    大量人口的涌入,也让这里住宅变得拥挤,沿街可以看到许多二三层楼高,商住一体的楼房,楼上晾晒着各色衣物。



    不少楼房都已经改造成SRO单间旅馆,房子被分隔成一个个小单间对外出租,每个单间只有几平米大小,一张床,一张桌子,连转身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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