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裴渡不能替他们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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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初十,度支撤下总签栏。



    裴渡没有落印。



    那张要他代表七千八百一十二人确认债额、领取方式与分期的文书,被谢闻简当众标作废页,留档,不撕。



    新的文书不再只有一个签名处。



    每个人有一页。



    每一页又分成四项。



    ???



    第一项,既往服役事实。



    这一项不需要裴渡替谁选择。



    朝廷依据营册、木牌、点验与交叉证词,统一确认七千八百一十二份既往服役记录。已经核实的欠饷与抚恤,不因本人是否复籍、是否转入民籍、是否公开姓名而消失。



    七名缺席者也在其中。



    他们没有到场,不能选择怎么领、何时领、由谁代领;但朝廷已经核实的欠账仍记在他们名下,不会因为空着后面三栏就作废。



    第二项,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



    指定亲属领取。



    委托裴渡或其他代表领取。



    暂不领取,保留债权。



    第三项,分期选择。



    接受现有分期。



    申请先付急需部分。



    暂不确认分期,等待复核。



    第四项,姓名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仅对核验衙门公开。



    暂不公开。



    没有“同意一项视为同意全部”。



    ???



    裴渡把新页看完,脸色很难看。



    “七千多人各选各的,度支可以逐个压价。”



    韩维山道:“债额按已核事实,不由是否委托决定。”



    “分期呢?”



    “可以不同。”



    “急需的人会先拿少的,能等的人会被拖。朝廷不用拒绝,只要让他们彼此看见谁先低头。”



    这不是空话。



    整体谈判能把弱的人藏在强的人后面。



    分项选择保护个人,也会让每个人单独承受急迫。



    程见微道:“可以另设共同底线。”



    “谁签?”裴渡问。



    “愿意共同谈的人,授权你只谈最低兑付比例、最长期限和不得因匿名降序。”



    “不授权的人呢?”



    “不受你签的结果约束,也不享你谈出的专属条件,除非谈判条件明确对同类债权统一适用。”



    韩维山道:“这等于把一份总权拆成许多小权。每一项都能撤回,裴将军今日拿到的数,明日可能变。”



    “是。”程见微说。



    “度支怎么知道谁还在委托?”



    “每次正式谈判前,由御史台核最新委托页。撤回有时刻,已经依授权完成的行为不倒推作废,尚未完成的停止。”



    裴渡冷声道:“你给我一把随时会少齿的钥匙。”



    “至少不是拿别人整扇门的钥匙。”



    ???



    第一批旧役者开始签。



    有人不复籍,要民籍,旧债本人领。



    有人愿复籍,却把领取权交给妻子。



    有人只授权裴渡谈分期,不授权他公开姓名。



    也有人拒绝一切代理,宁可暂时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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