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青灯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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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二十八,城南青灯行黄昏开门。



    门外没有匾。



    只挂着一盏青纱灯。



    来这里的人不一定借钱。有人寄一张不肯让夫家看见的工契,有人替远嫁的女儿留一笔路费,也有人只请行里见证:这件东西我收到了,但我没有答应。



    程见微带着刑部准查的公开商法问目来。



    她不问十年前谁送过什么,也不问沈令仪是不是青灯行的人。



    只问一枚记号。



    ???



    唐九娘坐在柜后分铜钱。



    她四十来岁,鬓边已有白发,手却很稳。十枚一摞,五摞一串。她数完最后一串,才抬头看程见微的公牒。



    “问旧例,可以。”



    “问旧人呢?”



    “不可以。”



    “官府来问也不可以?”年轻御史道。



    “官府若有指定案号、指定文书和合法调取令,我们按令交指定件。”唐九娘说,“拿一张问目来问十年前哪些女人到过这里,不行。”



    程见微点头。



    “我只问旧例。”



    唐九娘这才让人取出公示簿。



    青灯行不在官署名册里,却不是密会。它是几家女掌柜、绣坊、药铺和脚店共同维持的一套信用见证。谁收到货、谁只代收、谁愿担保、谁明确拒绝,行内用不同记号,遇诉讼时再把指定柜根交官府核验。



    “为什么不用字?”程见微问。



    “有人不识字。也有人会写名字,却不能在家里留一张写着‘我不同意’的纸。”



    唐九娘翻到拒绝一栏。



    一盏小青灯,灯芯向左。



    收件印右上若有这个记号,意思是:物已收到,不承诺履行;如需执行,须另取本人明示。



    “记号由谁添?”



    “收件人自己,或当着她的面由行里见证人添。见证人要另押小号。”



    “如果摘抄印样时,不把印外空白一起抄走呢?”



    “那就只剩收到。”



    “能不能被解释成默认同意?”



    “不能。”唐九娘道,“青灯就是为了挡住这句默认。”



    “若对方后来继续送货、接受收益呢?”



    唐九娘看了她一眼。



    “另论后来的货和钱。拒绝过的这一件,不会自己变成同意。要追认,再立新记。”



    年轻御史把规则逐句录下。



    程见微没有拿出母亲的印样。



    刑部没有准她让民间商行辨认具体案证,青灯行也没有义务替她查母亲。



    她今日得到的仍只是规则。



    规则不能替缺页写字。



    却能证明,如果缺页上真有那盏灯,“收到”和“同意”在十年前就不是一回事。



    ???



    门外忽然停下一辆长公主府的车。



    萧照庭没有带仪仗,只让女官送进一张公开问帖:青灯行是否愿意加入长公主府的新工债兑付网,由府中出保,替行内债据增加官认折价。



    唐九娘看完,把帖子压在公示簿下。



    “不入。”



    女官问:“为何?”



    “府里出保,府里就要知道谁欠谁、谁替谁收、谁不肯让家里知道。”



    “可以只报总数。”



    “第一日是总数,第二日要验真,第三日就要名字。”



    女官没有争辩,只问:“若不入府网,贵行的债折价更重。”



    “我们知道。”



    “许多女人会因此少拿钱。”



    “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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