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救人之罪(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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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踢翻旁边半桶渡水。



    水泼到三个人鞋上,争吵才停。



    “陶家当年得粮,记。”程见微说。



    “北路两营断炊两日,也记。”



    她看向老妇和赵长庚。



    “谁也不用替另一边原谅。”



    老妇拄着拐,不说话。



    赵长庚把湿鞋在石阶上蹭了两下,转身去看水尺。



    十九艘粮船的吃水量,与三仓缺粮大致相合。还有一处缺口,藏在平码头旧税簿里。



    当年每艘粮船入县前都交过一次过闸费。税簿记货主为“南岭三仓”,付款却不是现银,是定北兑票。



    票样出自程肃签押。



    程见微把税簿放到光下。



    “他用未来军饷替粮船付路费。”



    刑部主事道:“又是一项造票。”



    “是。”



    “也可能是把真粮卖掉,再拿假票做一条假路。”



    “所以还要看粮进没进县仓。”



    柳县旧仓已改成义庄。仓门下有一排石孔,过去每入一车粮,便把县印泥塞进孔里,月底一起刮下核验。十年前那一层封泥仍压在新砖下面。



    挖出来时,泥已经脆得像干血。



    十九艘船号、三仓车号和三县收讫印都在。



    粮到过。



    没有金银回到程肃手里。



    至少现有证据里没有。



    年轻御史坐在义庄门槛上抄了半个时辰。抄到最后,抬头问程见微:“怎么写结论?”



    她说:“你自己写。”



    “我怕写重。”



    “那就只写看见的。”



    御史又低下头。



    最终,三方各自落笔。



    南岭三仓粮实入柳、沣、平县,侵吞无据。



    程肃未经改拨明令,擅改军粮去向,致北路两营断炊,挪用属实。



    以未发行的定北兑票支付路费、填补仓差,造票属实。



    是否借用了别人的印与信用、谁批准先行救灾、北路损失该记在谁名下,另查。



    程见微把自己的名字签在最后。



    笔尖落下时,她想起父亲在铁门里说“这一次该由我选”。



    他不肯说的那部分,她没有替他藏。



    也没有替他多认。



    回城已经入夜。



    刑部主事去送三方记录,年轻御史回台复命。赵长庚带着渡口抄本回西郊,临走前没有向程见微道谢。



    那很好。



    一张对父亲有利的结论,不该换来旧军的谢。



    程见微没有直接回度支司。



    她绕到从前的程宅。



    宅门早换了主人,门槛上的铜钉被磨得发亮。十年前抄家那日,她坐在这里数人往外搬东西:两只箱、七卷画、父亲用旧的算盘,还有母亲留下的一面铜镜。



    刑部清单后来只写一箱、五卷画。



    算盘和铜镜都没有名字。



    她当年拿自己记的数去找差役。差役说,罪臣家属没有署名,也就没有异议。



    如今她能在御前留下名字,却还是不知道那面镜子去了哪里。



    新主人家的孩子隔着门缝看她。



    “阿姊,你找谁?”



    “不找人。”



    “那你看什么?”



    程见微看着门槛。



    “看以前少了什么。”



    孩子不懂,门里有人叫他。他应了一声,关上门。



    程见微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度支司。



    韩维山还在值房。



    他看完三方结论,先把“侵吞无据”压在镇纸下,又把“挪用属实、造票属实”推到她面前。



    “你父亲若看见,会后悔教你认字。”



    “他教臣女写供词时,应该已经后悔过。”



    韩维山没有接这句。



    “侵吞死罪可以申请复核。挪用军粮、私造兑票仍足以重判。你今日救不了他。”



    “今日先把错的罪名拿掉。”



    “剩下的呢?”



    “他自己认。”



    韩维山看了她很久。



    门外忽然有人急报,兵部旧档房在重查北路断粮时找到一封封错匣的军令。



    军令比程肃改拨粮路早两个时辰。



    下令者是当年的东宫监军萧承晏。



    内容只有十三个字:



    弃青峡外城,退守北门,违者军法。



    军令背面,另有一行四十日后补上的小字。



    定北后营,全营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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