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郑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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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写的每一份校勘意见。”





沈约的手放在膝盖上。她没有去接茶。





“三个月,孟主事送了十四份。你的字很小,我老花了,看得有点费劲。”





他停了一下。把自己的那杯茶端起来喝了一口。茶凉了,但他似乎不在意。





“我在大理寺做了二十二年。从司直做起,做到少卿,再到寺卿。二十二年看过的案卷比你活过的年头多得多。但你写的那些校勘意见里有一种东西我在大理寺很少见到。”





“什么东西?”





“你看案卷的时候不只看法条。你看人。”





沈约没有说话。





“韦坚的案子你在文书上找到的破绽,并不是法条的破绽,而是经手人的破绽。老铁匠的案子你绕开了法律走了权力,用的军器监压县衙。崔娘子的案子你引了疏议里一条几乎被遗忘的注释。你每一次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不一样,是在用对人的理解去找法律。”





他把茶杯放下。杯底在书案上磕了一声,很轻。





“我想问你一件事。不是上司问下属,是一个做了二十二年律法的人问一个做了两年多的人。你不用今天就答,你可以回去想想,想好了再答。”





沈约的手指在膝盖上动了一下。





“如果你能改唐律,只改一条的话,你改哪条?”





屋子里安静了。西面那扇窗的光又偏了一点,照在书案上的位置从卷宗挪到了那两只茶杯之间。





沈约思索了很久。





她想过很多条。《户婚律》里关于女性产权的缺失。《贼盗律》里“强盗”与“窃盗”的界分时有含糊。《杂律》里对“伪造文书”的量刑过轻。《名例律》里出罪入罪的判例缺乏统一标准。每一条她都想过,每一条她都能说出理由。





但她最后说的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条。





“我选择不改法条,我改疏议。”





郑卿的眉毛动了一下。





“法条是骨架。疏议是血肉。唐律的法条写得已经够好了,好到一千年以后还会有人在研究它。但疏议的存在写了之后没有人更新的问题。永徽年间写的疏议,到现在七十年了,一个字没有动过。七十年里长安的商业变了、人口变了、田制变了、税制变了,但疏议里引的判例还是永徽年间的。法条不变没关系,法条本来就不该经常变。但疏议是解释法条的,解释必须跟着现实走。”





她停了一下。





“我在文墨斋写了两年纸边。每一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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