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新同僚(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沈约到大理寺的第三天,孟主事在她桌上放了一份卷宗,卷宗跟平时的不太一样。





纸很旧,封面上的黄签只剩半截,字迹被虫蛀了一部分,剩下的笔画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人用刀在字上面划了几道。她把黄签凑到眼前辨认了半天,勉强认出“开元”两个字和一个模糊的数字,要么是“五”,要么是“六”,再后面的字就全看不见了。





案卷室的另外三张桌上坐着三个人。两个中年书吏和那个年轻的笔帖式。笔帖式姓韩,二十出头,是翰林学士的侄子靠门荫进来的,写字很快但错别字多。他坐在沈约对面那张桌子后面,偶尔抬头看她一眼,看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很浅的弧度,那种看热闹的表情。





两个中年书吏一个姓范一个姓丁,都在案卷室待了七八年了。范书吏秃了半个头顶,写字的时候习惯哼一首调子,调子永远是同一首,沈约听了三天也没听出是什么曲子。丁书吏瘦得像一根竹竿,不爱说话,但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的碗盛得最满。





沈约把那份旧卷宗打开。纸张脆得不能翻,她一碰纸角就掉渣,像捏着一片干了很久的树叶。她改用手掌托着整页纸,从底部慢慢掀起来。第一页是案由摘要。字迹还能看见,但墨色淡了,有些字只剩下痕迹,像是墨渗进纸里以后又被时间从纸里抽走了一部分。她辨认了一会儿:这是一桩开元六年的田产纠纷,一个叫马福的农户告县衙侵占他家祖田。





但摘要上有几个字她认不出来,那个年代的文书用了一些她不熟悉的简写。“人”字写成了一竖加一个小钩,像是从行书里借来的;“田”字中间的十字只画了一横,省了竖笔;“诉”字的言字旁缩成了两个点。这些简写在开元初年的文书里可能是通行的,但到了开元十六年已经没人用了。





她翻到第二页。第二页更糟。右半边被水渍泡过,字迹全散了,只剩下一团灰色的墨痕。左半边勉强能看,但有一段话的墨色偏红,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她把那段话凑到窗口的高光下面看。有人在这份案卷上用朱砂批过注,批注只有三个字,她辨了半天才认出来:不合律。





朱砂批注在大理寺的案卷里通常是寺卿或少卿的手迹。但这份案卷的年代是开元六年,那一年的大理寺卿是谁她不知道。她在批注旁边也没有找签名。





她把前两页的内容理了一遍。案由是田产纠纷,原告马福指控县衙侵占祖田。有朱砂批注说“不合律”。问题是“不合律”说的是什么不合律?是马福的诉状不合律,还是县衙的行为不合律?三个字太短了,方向不明。





她继续翻。第三页是供词。纸面保存得比前两页好一些,字迹清晰。马福的供词写了五行,口吻很直白:“我家的田在县北六里,是我爷爷手上就有的。开元三年县里修渠,说要占用我家的田,我不答应。后面县里来了三个人,拿走了我的田契。”





供词后面附了一份证人陈述。证人叫刘七,是马福的邻居。刘七说他亲眼看见三个穿差服的人去了马福家,进去待了半个时辰,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卷纸,他也不知道是什么纸。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