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花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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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鼓巷洪家的女儿,原来是她!”





景明帝想起来了。





和魏闲妃住一条巷子的,魏闲妃少年时的同窗和玩伴,四年前和魏闲妃一道入宫参加才选的。





魏闲妃才情、厨艺、品貌符合他的才选标准,但那位洪家小姐,却没有入选。





她就像一只汝窑里烧出来的天青色瓷瓶,精美灼华,却只能放在案上插一枝点缀书房的花,又似一副端砚、潘谷墨,磨不出半点墨汁水。





洪元夕还告了文安郡主,纪大人即使查清了真相,因为文安郡主是长公主的女儿,长公主还入宫与圣上说起这桩案子。





他也要思忖,如何能两全其美,既不得罪长公主,又能让文安郡主受罚,还能还洪元夕公道。





所以他入了宫见圣上。





他不直说案子,只是在叙述一件京城都在传的事情。





纪大人在圣上面前不卑不亢,言辞温和讲述,“郡主曾经去汪府时要了一顶闹娥金钗,让洪家小姐亲自服侍郡主戴上,这洪家小姐告诉过郡主,她是汪文远的正妻,不是奴仆妾室,没有和离书和休书。”





景明帝眸色闪过一丝微惊。





汪文远和洪小姐还是夫妻时,文安就上门去欺负过洪小姐,是明知道汪文远有正妻,却还执意嫁过去。





他那外甥女强嫁人夫,这洪家小姐还把他的外甥女和汪文远给告了。





纪文君没有胆子欺君,他所说的这些事都是真的。





姐姐昨天入宫,与他说的就是这一桩事。





但姐姐说的与纪文君说的不一样。





姐姐说,文安是被汪文远欺骗,以为汪文远已经休了正妻,才嫁汪文远的。





知姐姐者,莫如他这个弟弟。





姐姐进宫和他说这桩事,摆明了就是让他要纪文君判这桩案子败诉。





即使那位洪小姐是受害者。





因为洪小姐身为妻子,却在公堂上堂而皇之的状告夫君,本身就有违礼法,还状告长公主之女,更是目无王法。





而纪文君来他面前,把这桩案子如平常事那般说出来。





纪文君来这里的目的很明确,既想两全其美,又想自保不得罪长公主,便把这个判官司权转给他。





很精明的一个滑头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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