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不服?上诉!(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一周后。



    李言收到松浦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商标权的案件判了。



    李言翻开判决书,同样先看判决结果。



    嗯。



    法院最终判决,孟杰林小敏的夫妻小店,不构成商标侵权,无须改名,更无须赔偿!



    所以从这点来说,好多鱼公司一审是败诉的。



    当然,李言提的反诉,也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这点,也在李言的意料中。



    虽然他对好多鱼公司虚假诉讼的论点做得非常扎实,切入角度也很合理,不过现在是2005年,对于恶意诉讼的惩戒力度,没有那么大。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官于灿霞最终还是在判决书说理部分提及不赞同好多鱼公司囤积商标及批量起诉的做法,但没有直接认定好多鱼公司的做法构成恶意诉讼。



    所以反诉,没有成功。



    看完结果,李言翻回判决书第一页,从头开始看。



    仔细读完一审判决书全文。



    法官于灿霞最终还是支持孟杰夫妻俩的小店对“渝来小面”享有商标先用权。



    关于李言此前申请对现场调查,法官也在判决书中予以简要回应。



    大体就是,虽然法庭没有启动现场调查,但法院已经派人对店铺周围的食客和群众进行走访,并且结合新闻报道,认定渝来小面夫妻店虽然没有全国或者全市闻名,但在特定区域内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



    也正是基于这点,法院认定渝来小面夫妻店对于渝来小面商标构成在先使用,可以在原先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李言给林小敏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判决结果下来了。



    当晚。



    孟杰夫妻俩和李言碰面,伍志学也在。



    “孟先生,林女士,这是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原件给你们一份,请签收。”



    李言带了一份判决书原件,递给林小敏。



    林小敏接过判决书,按照李言的指导进行签收。



    林小敏白天时已经从李言口中知道大体的案件结果。



    其实孟杰夫妻俩对这样的结果已经觉得挺满意了,毕竟对方那些要求,法院一个都没支持。



    至于当时提反诉,一方面也是为了出口恶气。



    伍志学从孟杰手里拿走判决书,想要一看究竟。



    这是家里亲戚有人打官司的第一份判决书,伍志学仔细研读中。



    林小敏知道李言已经尽力帮他们争取利益了,遂真心实意感谢道:



    “李律师,谢谢你!要不是有你出马,我们没准就真的得赔对方几千上万了,还得被迫改名。”



    “林女士,受人之托,应该的。”李言道。



    “李律师,后面没有反诉了,但这个案件结果我很知足了,要么我给你再补500律师费?”林小敏斟酌道。



    李言对于这个案子当然还有想法。



    一审判决结果还远不是终点。



    由于孟杰和林小敏夫妻俩对于诉讼这块不甚了解,李言给两人进行解释:



    “目前这个案子一审法院出判决了,但这份判决书目前还未生效。



    你们看,判决书末尾已经写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应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内,上诉至东海市第一中等法院。



    如果这个案子,你们或者好多鱼公司有一方选择上诉了,那一审这份判决书就不生效了,还会继续打二审。”



    孟杰惊讶,问:



    “还得继续打官司?什么时候是个头?”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