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向最高法请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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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上,各界代表依次发言。



    刘宪光安排工作人员将每位发表的发言都如实记录,并整理成纪要。



    听证会结束后,刘宪光等人组织复盘。



    “经过东海电视台的实况报道,本市有上百万人知悉了这场听证会,



    没想到,市民们对于侄甥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竟然有这么高的关注度。”



    崔岚法官说道。



    “是啊,我原先以为,就按照现行继承法判决不支持外甥的继承权是最稳妥的做法,结果一场听证会下来,我真的改变了想法。竟然有这么多人支持侄甥应该享有代位继承权。”龚明感慨。



    “是啊,法律还是应该回应现实,不能对大众的关切和期待置之不理。”



    这场听证会,让主审法官刘宪光越发坚信自身的判断和想法。



    他吩咐助手对听证纪要进行梳理,并自己动笔用了两天时间写了一份呈递给最高法院的请示函。



    就这样,请示材料逐级上报,被送进了京城。



    在这期间。



    当刘宪光告诉李言这宗遗产案件的相关材料已经被呈递至最高法院进行请示时,李言觉得自己先前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到这一步,李言知道接下来这个案子从原告角度没啥能做的了。



    安心等待结果就行。



    当然,他也没闲着。



    他跑去东海市郊区注册了一家咨询工作室。



    李言现在还不是律师,所以没法以律师身份接案。



    况且因为沈芷瑶母亲钟岚的关系,李言暂时也没想着非得找家律所。



    反正提供法律咨询没有这么多限制,开个咨询工作室,有人愿意来咨询,收款开票就行。



    至于说会不会有人来咨询?



    李言完全不担心。



    .......



    京城。



    东国中央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法释部门负责人周琦,正和恩师刘为民通电话。



    “老师,东海市那宗遗产案件,请示材料已经到了最高院,经过审查,已经被立案了。”



    并不是所有地方法院呈报至最高法院的请示材料都会立案。



    最高法院接受请示的前提是,只能针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请示,而不能针对事实认定进行请示。



    不能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请示,这很好理解。



    比如一个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到底有没有偷自行车?



    偷没偷,这属于事实认定问题,得下面的法院自己调查审理。



    不然到底偷没偷这点都要麻烦最高法院,那就相当于这个案件变相要让最高法院来审,岂不乱套了?



    而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地方法院觉得把握不住,就可以向上求援。



    老大,这个法律规定到底应该怎么理解?有没有突破的空间?



    下面的小弟不敢擅作主张,所以跑来请教老大哥。



    只有老大哥有这个能力来统一规则。



    这就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部门日常做的事情。



    李言这宗遗产案件事实已经查得很清楚了,东海第一中院向上请示的就是法律适用问题,符合请示条件。



    立案后就到了法释部门,周琦是这次的承办人之一。



    当然,他说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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