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二次开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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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市第一中院。



    全城瞩目的遗产案件二次开庭,这回,法院门口来了更多人,简直围了个水泄不通。



    幸好,法院早有准备,把开庭地点放在了空间最大的庭审室。



    这一回法院开放了一百个旁听名额,但还是有很多人没能进去旁听。



    庭审室内。



    “.....”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现在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场!请全体起立!”



    刷刷刷!



    庭审室内的所有在场人员均应声起立。



    在众人注视下,主审法官刘宪光及两位法官依次入场,并走到审判席上就坐。



    “咚!”



    主审法官敲响法槌。



    “原告李言诉被告蔡银花、郭建彬继承纠纷一案,现在进行第二次开庭!”



    “上次开庭中,原告当庭申请对本案所涉遗嘱文件进行笔迹鉴定,合议庭依法予以准许。



    后法院经法定程序委托浩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该鉴定中心已出具笔迹鉴定报告。



    该份笔迹鉴定报告已于庭前送达双方当事人。



    先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笔迹鉴定报告进行质证。



    下面请原告先发表质证意见。”



    原告席上。



    李言从容不迫得拿出六份材料,将其中三份先递给书记员转交至三位法官手中,两份递到被告席,一份自留。



    “这份是我质证时的辅助材料,主要是与本案检材有关的图片,以及我制作的表格,可以方便大家进行比对。”



    被告席上,郭建彬拿到材料,当即向法官提出异议:



    “原告当庭提交材料的行为岂不就是他上次说的证据突袭,超期举证?对该材料,被告不认!”



    为此,主审法官看向李言。



    李言微笑,淡定回应:



    “我刚才已经提到,这是我质证的辅助材料。



    也就是说,是我用来进行笔迹鉴定报告质证用的,



    这里面的信息,都是基于已经在案的证据所产生,根本不存在我方提交新证据的情况。



    既然都不是新证据,何来郭律师你所称的证据突袭和超期举证?”



    郭建彬还想再说什么,被主审法官打断:



    “原告先照常发表质证意见,对于这份材料是否涉及新证据,合议庭后续会进行审查。”



    “好的,法官。”



    “原告,你是否认可该份笔迹报告的结论。”法官问。



    “不认可。”



    “理由呢?”



    “法官,这份鉴定报告从检材、鉴定方法到鉴定结论均有问题!



    我认为该份笔迹鉴定报告应当作废!



    请法院依法从能够开展‘笔迹耐紫外线分析’的持牌鉴定机构中,



    选出新的鉴定机构,重新开展笔迹鉴定!”



    此言一出。



    现场很多人都不明所以。



    笔迹耐紫外线分析,这点连主审法官都没听过。



    反倒是刘为民老教授,想起做刑侦的老友去年谈起过笔迹鉴定的新技术,露出深思。



    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议论:



    “不是鉴定过了,还能推翻再来?”



    “原告到底是胸有成竹,还是破罐子破摔了?”



    “....”



    被告席上,郭建彬忍不住了,厉声质问:



    “已经鉴定过一次,还想再鉴定?



    难道法院也要陪着一个大学生胡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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