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遗嘱为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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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元遗产案首次开庭,外甥请不起律师?...”



    “保姆获赠雇主生前亿元房产,为哪般?”



    “保姆与外甥争产,富豪生前遗嘱恐难定风云...”



    “遗嘱真假疑云,笔迹鉴定成破案关键...”



    “.....”



    首次开庭后,东海市大大小小的报纸都报道了这宗遗产案,各种大标题小标题引人眼球。



    一时之间,市民们热议非常。



    每个人对这宗案件的看法不同,有纯粹看热闹的,也有理性分析的,到后来还有隔空对骂的!



    数日时间的发酵,各路报纸不断跟进,不少热心市民接受采访表达各自看法。



    总体上,较为主流的意见分为几派:



    一派是支持亲属继承,外甥也是近亲属。



    这部分人自称是家庭伦理捍卫者,坚决表示本国重视血缘,如果没有子女,应该把亿元遗产留给外甥而不是花钱请来的保姆!



    如果遗产都由外人继承,那么风气就坏了,何谈家族凝聚力?以后岂不是亲属和外人不分...



    另一派是支持保姆继承的,现在是市场经济,外甥可能都不如保姆亲!



    保姆尽心尽力照料生病雇主,不就等于是半个家人?愿意把保姆遗产是人家雇主乐意!



    即使亲属之间有血缘关系,如果不闻不问,有什么脸面继承别人的遗产...



    总之,保姆派和亲属派吵得不可开交。



    也有自称的中立派,认为应对从客观事实出发,认为这宗遗产官司该由谁继承,关键不在于到底是保姆还是外甥,而是要看遗嘱是不是真的!



    只要遗嘱是真的,那么上面写明由谁继承,那么就该由谁继承!



    当然,所谓中立派的观点,亲属派根本不认,将其划入保姆派战线。



    有好事者翻出来两年前杭城判决的百万遗产案作为例子:



    杭城画家叶某去世后留有价值高达百万元,包括一批珍贵字画和两套住房。



    叶某留有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家中小保姆继承,叶某所生儿女对遗嘱有异议,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



    后来小保姆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叶某遗嘱有效,判决叶某全部遗产馈赠给自己,并要叶某儿女归还拿走的字画。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到再审,均判决叶某遗嘱合法有效,小保姆胜诉。



    这个案例被东海市的小报刊登后,保姆派威势大盛!



    亲属派一看,心凉了半截...



    这连亲生子女都斗不过人家保姆,被拿走全部遗产。



    更何况这宗官司的原告是外甥,外甥这还隔了一层呢!



    刘为民看着坊间舆论走向,思忖后,让自己的亲传四弟子宋孝泉站出来发声。



    宋孝泉是震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自称是“法理派”,主张依照法理来处理保姆与外甥争产的争议。



    宋孝泉主张市民们将关注点重新聚焦到“遗嘱真伪”上面。



    他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释了遗嘱继承为什么优先于法定继承,是为了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的视角下,无论是亲属和还是外人,都可能成为遗嘱继承人。



    但他也点明一点,保姆继承的情况通常会配套遗赠抚养协议。



    也就是保姆给老人养老送终,老人死后将财产通过遗赠方式赠与给保姆,



    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保姆在老人生前受雇照料老人且已经领取高额报酬,那么应该还是认定为服务性质,提供服务换取报酬属于市场行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包括子女在内近亲属则按照法律自动成为继承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权利。



    简而之,近亲属继承是普遍情况,保姆等外人继承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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