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缅北第四特区,小勐拉(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缅北第四特区,小勐拉。



    相比混乱的大曲林,这里的治安就要好很多,经济也相对发达一些。



    至少霍永孝在大皇宫边上的巷子里当街就敢动手的行为,在这里还是有收敛一些。



    毕竟这里虽然也不归老缅政府管理,但是这个特区的统治者可就住在这个城市,上下一条心不说,还是有武装军队。



    谁敢在这炸刺,那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而这个特区的首领,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不仅祖籍是东大海南人,自己也是根正苗红在东大长大的。



    当初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来到云南下乡插队,后来到缅共作战,因军功卓越,一步一步爬到缅共高层,前后两次获得民族英雄的勋章,最后更是娶了前果甘王的女儿。



    在掸邦独立的时候,他更是占据了小勐拉成立第四特区,自立为王。



    他本姓林,不过在老缅的名字叫做吴再林,意思是东大的林不在了,只剩下了老缅的他。



    老缅是一个有名无姓的国家,吴,不是一个姓,而是一个尊称。



    类似于英语中的“Mr”、汉语中的“先生”。



    霍永孝回忆着关于小勐拉地区的信息,眼底也是多了一分火热。



    ‘大丈夫,当如是也。’



    进入小勐拉,霍永孝示意大佛停车,朝着林木森说道:



    “林先生,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别了。”



    林木森一路上与霍永孝聊得很高兴,心里却是对霍永孝越发忌惮。



    他没什么文化,但是也知道一个道理。



    一旦你和一个不熟的人聊天很开心,那么大概率对方的段位就高你很多,向下兼容挑着你喜欢的话说,才会让你觉得如沐春风。



    不过有一点,他和霍永孝聊得很对味。



    那就是国家认同感。



    他能感受得到,霍永孝并不是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对东大的亲近,而是真的很“热爱”东大。



    就冲这一点,林木森觉得霍永孝这个朋友,值得一交。



    想到这里,他也是真诚的说道:



    “阿孝,给我一个机会请你们吃饭吧,我在小勐拉混了两年,也算有些熟人,你这边要是有用得到我的地方,随时开口。”



    朋友两个字,可不是用嘴说,而是在你欠我人情,我欠你人情之中慢慢就交往出来的。



    霍永孝本想拒接,迟疑一下还是说道:“你知道丽丽发廊在哪吗?”



    林木森一怔,看看手表:“这才八点,会不会太早了?不先吃点饭?”



    霍永孝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啊,什么意思?发廊还没开门。”



    他这次来小勐拉就一个目的,找灯叔拿下大曲林分公司经理的位置。



    不过他不认识灯叔,提着猪头也找不到庙门。



    金山集团虽然在缅北这些社团组织之中排名在十位以后,但毕竟也是个集团。



    集团的股东有十多个,但是最强势的却是号称五老的“金、木、水、火、土”五个人。



    其中,金就是集团的董事长,金昆素。



    灯叔,则是火。



   &nb-->>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