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庭审开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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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慢走,慢走不送。”



    金茂律师事务所正门,徐德对着略显孤寂的背影,笑着挥手质疑。



    李有财和刘翠冷哼一声,闷头离去。



    当两人消失后。



    徐德深深呼出一口浊气,旋即低头,看向手里的‘谅解书’+‘刑事和解协议’。



    这两个分别管什么?



    前者是作用于刑事上,一定程度可以减刑,后者则是作用于民事中,有了它,陈伟的23w赔偿金,将会成为小丑般的无能狂怒!



    至于,如果对方反悔签署怎么办......



    那要是说,无法反悔呢?



    或者说,李有财不满足撤销谅解书和和解协议的条件!



    法例明确规定,只有在‘诱导、威胁、胁迫等手段’,以及存在‘重大误解’时,才会撤销谅解书。



    但徐德可从未进行任何言语进行威胁!



    其次......



    诱导?



    “我也没诱导。”



    “相反,我还以大白话的形式,反复强调、提醒对方没有监护权,在法律的层面得不到孩子!”



    “那法官八成概率不会认为李有财存在重大误解。”



    “即便认也也无妨。”



    “我自然会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看着手里的两个东西,徐德喃喃自语着。



    他做出了什么承诺?



    探视权!



    在录音中,李有财的嘴里明确说的是他要‘和孩子见面’。



    只要他履行承诺。



    那在结果上李有财并未吃亏,谅解书的‘对价关系’已经实现,被告方合法履行约定。



    法院会认为,没必要再推翻已经生效、合法合规的东西。



    至于动机是‘完整得到孩子,结果却只有个探视权......’这是否可以做反悔依据?



    没用。



    动机错误,不影响合同效力!



    “万事俱备...就等明天开庭了。”



    徐德笑了笑,转身走向律所内。



    现在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



    距离开庭还剩23个小时,他有不少空闲时间。



    趁着这时间段.....



    他也是时候办点自己的私事了!



    “哒哒哒......”



    徐德走回大厅,他将冷掉的咖啡倒掉,重新接满三杯,旋即用盘子托举,这才向着接待室走去。



    当临近后,他才扭胯,将门推开。



    “吱~”



    门开了。



    顺着门缝,两道有些眼熟的人影出现在眼前。



    “咖啡来了,你们先喝着提提神。”



    徐德笑着走进去,旋即将咖啡分给两人。



    两人一男一女,赫然是王超和林月。



    前者接过咖啡,满脸严肃的抿了一口品尝一下,旋即又一口闷掉。



    这是他独特的品鉴方式。



    抿一下给予咖啡这种‘高档’玩意应有的尊重,一口闷则是尊重自己的胃袋!



    林月则是沿边抿了口,姿势很优雅,接着,她这才疑惑的看向徐德。



    “你找我们做什么?”



    徐德坐在两人面前,露出个笑容,说道:



    “主要是想问问你们...有没有闯荡一番的想法?”



    闯荡一番?也就是说......



    创建属于自己的律所!?



    听到这话,林月和王超忽的一顿,露出截然相反的反应。



    “建律所?徐律您真看得起我!”



    王超有些兴奋,当即正襟危坐起来。



    他有些感动,其他律所都嫌弃他,说他是个假985毕业生,也嫌他不会打官司讲法例。



    但徐德不同,自己和对方配合起来是真舒服啊!



    他永远忘不了,10号晚上,去李家村时,徐德表扬自己会翻墙、会撬锁的画面。



    完全就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公若不弃,某愿与你共赴一番大事!”



    徐德脸上露出笑容,点点头。



    “你若是愿意...那我可以给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这不行,做多少事拿多少东西,我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



    王超摇摇头,他很是认真说道:



    “你可以用言语辱骂我,但不能用钱来羞辱我的人格!”



    徐德竖起一根大拇指,“讲究!”



    “不过这事没得谈,二十股份必须定下。”



    他转头看向林月。



    律所和公司不一样,普通合伙人律所想开设,必须由三个律师共同建立,所以两人都很重要。



    “林律师呢?”



    闻言。



    林月,有些心动的,她早就冒出外出闯荡的心思。



    只是......



    “徐律师目前手里有多少存款?”林月开口询问。



    “三千有余。”徐德淡然回应。



    林月摇摇头,“这不够。”



    律所开展,最起码三人出资要大于十万,三千块远远不足。



    但不等对方开口,林月便继续道:



    “不过,我可以付十五万,前提是我要有29%的股份。”



    “并且...你准备怎么发展律所?”



    “案源,客户,从哪来?”



    她母亲是燕京精品律所的创始人,并不缺钱,所以相比较钱,律所领导人的思维,就显得更重要一些。



    对此。



    徐德早有准备,顺手将手里一份文件递了过去。



    “靠这个。”



    两人低头看去,便见是......



    “谅解书?”林月蹙眉。



    “王强?案的谅解书?”



    她立马想明白,但还是摇摇头。



    “不够,你想靠王强案出名,就不能单看第一次审理的过程,而要在宣判上大胜特胜。”



    律所想来客户,有客源,最好的办法就是打一场史无前例的官司!



    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本事,自然就有人找你。



    徐德想靠王强案一炮而红,单靠第一次审理还不够,得宣判的时候也可以称为‘胜诉’才行!



    在律界,所有人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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