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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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上午,路时冕抱着厚厚三大本《往事与随想》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





书很沉,他换了个姿势,腾出一只手低头看手机。





路时冕单手打字问道:





【十字路口:睡醒了吗。】





【十字路口:我看你这几本书借还日期快到了。】





【十字路口:我先帮你把图书馆的还回去。】





对面夏竞珩依旧安安静静的,没有回复。从昨天开始就没有回复。





是发生什么事了吗?路时冕想了想,觉得自己又想多了。





可能这个点夏竞珩只是还在睡觉。毕竟他周末一贯起得晚,消息隔夜不回也是常有的事。路时冕这样安慰自己,却还是忍不住又瞥了一眼屏幕。





他等了几秒,掐灭屏幕,正准备加快脚步。





“砰。”有人从侧面撞上来,他手上三本厚书应声落地。





只听撞他的人歉意道:“真是不好意思。”





路时冕蹲下去捡书:“没事。”他捡起地上的三本书,站起身准备离开。





就听见那个学生突然喊住他:“哎,这个好像是从书里掉出来的。”





路时冕抬头,看到那人手上拿着一封信。





他看到那信封上大大的“love”字样以及粉色爱心,盯着那信封愣了一秒,然后很快接了过来。





路时冕攥着那信封,朝那个学生点了一下头:“谢谢。”然后转身走了。





他抱着书去了图书馆,还了书,拿着那封信走进宿舍楼,上楼,开门,坐下。





宿舍里没有别人。





路时冕一个人坐在宿舍里,手上捏着那封情书。





在帮男朋友还书的路上,意外看到了一封男朋友写的情书。





这封情书是刚在一起第七天的男朋友写的。收件人却不是他。





收件人处贴着一只蓝色的蝴蝶贴纸,上面写着??顾楚炀。





路时冕以为自己看错了,把信封凑近一些。





顾、楚、炀。





三个大字。





这位正是路时冕的室友。家世好,长得很帅,走在路上连阿猫阿狗都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学院风云人物。不过路时冕和他只同住过两周,顾楚炀就搬出了宿舍。





原来夏竞珩喜欢的是他。





路时冕紧紧攥着那封信。正常人看到信的反应,一定是找对象质问、争吵、分手。





可是路时冕不是正常人。





他喜欢夏竞珩,喜欢了整整七年。从初一开始,整个初中、高中,一直到大学。而今天,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七天。





他想起在前些天,看到夏竞珩喝得酩酊大醉。夏竞珩从来不会那样失态。在路时冕心里,夏竞珩一直是温柔沉稳、分寸得当的人。可那天夏竞珩眼圈红着,声音嘶哑,一遍一遍地说着“忘不掉……”





那个时候路时冕只顾着安慰,让他少喝点。甚至没敢问夏竞珩“忘不掉谁”。





现在一想,一切都说通了。他全都明白了。





夏竞珩忘不掉的人是顾楚炀。





路时冕垂眸,眼眶红红的,但没有哭。他已经不是爱哭的小孩了。因为他知道哭改变不了任何事情。与其独自哭泣,不如做得更好一点,更体贴懂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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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时冕想了很久。
  

  

  
夏竞珩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温和正直,善良谦逊,做事执着认真,也懂得不动声色地帮助别人。能让他暗恋了整整七年的人,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么好的人,值得被好好喜欢。
  

  

  
哪怕夏竞珩喜欢的人不是自己。
  

  

  
最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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