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最初的见证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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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两个座位上都有人。左边的人把一块发光的档案板全部放进识别区之后,几秒钟后就被通知可以进入内侧通道。右边的人拒绝了一项来源授权,屏障马上由透明变为灰色,在座位下面出现了“材料退回”的字样。
崔颖等了大约一分钟左右,最低限度的要求才出现。
【凭证生成节点。】
【目前的持有者。】
【原始见证范围。】
【本次复核的目的。】
前三项都可以用她的回执来证明。最后一项没有默认选项,只有一块空白。
如果写恢复观察席位,系统就会把复核限制在陆慕白的治疗流程里;如果写查询C-0,她又会回到那个过大而无法核验的问题上。
崔颖把资料柜中看到的四次动作记录了下来。
“核对A-17-440批次中,冻结和转交是否由同一个节点完成,并且确认转交记录可以公开追溯的受理地点。”
屏幕没有马上响应。
【该目的可能涉及到受限制的对象。】
“我只检查操作节点,不查看对象内容。”
【此目的可能会对相关的治疗方法产生影响。】
“只记录影响,不申请更改治疗顺序。”
【该目的可能会产生新的关联责任。】
“先列明责任,再由持有人决定是否继续。”
连续三次提示都被她挡了回去。黑色屏幕下方终于出现一道白线,复核材料被拆成几栏。凭证生成节点显示A-17-440资料柜,当前持有人显示崔颖,原始见证范围只有接收,分流,锁定三项。
转交一栏还是空的。
【复核的目的已经受理了。】
【需要核实最初的见证方。】
“第一次接收节点已经完成了部分见证工作。”
【第一次接收的节点并不是转交动作的见证方。】
“列出转交动作的见证方类型。”
【原始操作记录的拥有者。】
【转交对象。】
【接收单位。】
第二项后面有一个很浅的记号。崔颖在打开之前先确定不需要新的记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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