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给媳妇孩子花钱的满足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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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梅,还有多少面?”



    赵素梅翻了翻面盆:“不到十斤了。”



    “卤汤呢?”



    “见底了。”



    林国强想了想,走到门口,把招牌上的“肉夹馍”三个字用布盖住了。



    “今天的肉夹馍卖完了,明天请早。”



    他对门口还在等着的几个工人说。



    工人们遗憾地散了。



    关上门之后,林国强和赵素梅开始数钱。



    赵素梅的手在发抖,一张一张地把毛票捋平。



    她一毛一毛地数,数了三遍。



    “五十七块八毛。”她的声音都在发颤。



    林国强算了算成本。



    面粉、猪肉、调料、鸡蛋、豆干、猪蹄,加上房租和水电,大概花了二十块出头。



    净赚三十多块。



    一天。



    “这……这也太多了吧?”赵素梅不敢相信。



    “不算多,”林国强笑了笑,“今天是第一天,很多人是尝鲜。



    后面能不能稳住,还得看手艺。”



    “那你手艺行不行?”赵素梅紧张地问。



    “你说呢?”林国强指了指外面,“刚才那个穿蓝工装的大哥,吃了两个肉夹馍一碗面,你猜走的时候说了啥?”



    “说了啥?我没注意。”



    “他说,‘老子在农机厂干了八年,头一回吃到这么好的面。’”



    赵素梅笑了,笑得眼睛弯弯,酒窝荡漾。



    ……



    开业第一周,国强小吃的生意稳住了。



    每天净赚三十到四十块,不多不少,但胜在稳定。



    林国强不贪心,他知道做吃食这行,味道是第一位的。



    宁可少卖点,也不能砸了招牌。



    他每天限量一百二十个肉夹馍,三十碗面,卤味若干。



    卖完就关门,绝不为了多赚钱而降低质量。



    工人们也习惯了,每天中午提前过来排队,有时候来得晚了就买不到了,第二天再来。



    一周下来,林国强算了算,净赚两百四十多块。



    他做了一件事。



    去镇上供销社,给全家买新衣裳。



    给赵素梅买了一件藏青色的棉袄,里面是羊羔毛的,暖和得很,花了十八块。



    又买了一双黑色的棉鞋,鞋底是橡胶的,耐磨,花了六块。



    给林静买了一件红色的棉外套,上面印着一只小白兔,还有一双小皮靴。



    虽然是猪皮的,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很好了。



    林静抱着新衣服不撒手,在店里转着圈跑,红色的小外套像一团移动的火苗。



    给林薇买了一顶毛线帽子,粉红色的,顶上有一个小绒球,戴在头上像一朵小蘑菇。



    还买了一双小棉鞋,软底的,穿着舒服。



    他自己没买。



    之前的衣裳还能穿,不着急。



    回到家,赵素梅试了新棉袄,在镜子前转了两圈,脸红了。



    “好看吗?”她问。



    “好看。”林国强说。



    他是真心的。



    赵素梅穿上新棉袄,整个人像是被点亮了。



    脸上那层常年操劳留下的灰暗褪去了,露出底下本来的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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