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它脚受了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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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理有种本能的警觉。原主的知识底子厚得出奇??不愧是医仙的弟子,这些医书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笔迹娟秀,有些观点相当犀利。可惜。这么好的底子,被感情误了。
戚晚意看书看到天黑,红锦给她做了一碗白粥就着咸菜,吃得简陋。隔壁院子传来丝竹声和笑闹声??那是张氏的院子,正在请客吃酒。嫡长女在这头喝白粥,庶母在那头设宴。
红锦气得筷子都握不稳,戚晚意倒吃得很安生。
白粥挺好的。比实验室的营养液有味道。
戚晚意养了五天。
五天里她做了三件事:第一,把身体调到勉强能出门走动的程度;第二,把原主的医书翻了个遍,虽然不会下药,但药理知识全装进了脑子;第三,摸清了知县府的人员分布和日常动线。
张氏院里的丫鬟最多,加上婆子有十来号人。戚悦玲院里五个。她自己这边,就一个红锦,外加一个隔三差五来扫院子的哑巴老仆。
嫡长女的牌面,寒酸到这份上,也算一种本事。
第六天一早,她出了门。
红锦紧张得不行,一路小跑跟着:“小姐,您还没好利索呢,去哪儿啊?”
“城里走走。”
安楠县不大,东西两条主街,南边是集市,北边是官衙。知县府在城北偏东,出门拐个弯就是热闹的铺面。
戚晚意逛了半条街,目的很明确??药铺。
安楠城有三家药铺,最大的叫仁和堂,掌柜姓林,跟原主还有些交情。原主幼年在医仙门下学艺时,偶尔会到仁和堂帮忙辨药材,林掌柜很喜欢她,说她“天分奇高,可惜生在内宅”。
她走到仁和堂门口,还没进去,一条狗从巷子里冲了出来。
准确说,是一条品相极好的细犬,通体雪白,毛发干净顺滑,脖子上系着根鎏金的皮绳,皮绳断了半截,拖在地上。
这狗一头撞进了戚晚意腿上,把她撞得退了两步。红锦尖叫:“哪来的野狗!”
不是野狗。戚晚意低头打量了一眼??这犬种叫细犬,寻常百姓养不起这种犬,都是达官贵人的玩意儿。
狗抬头看她,哼哼唧唧蹭她裙摆,尾巴摇得像风车。
情感共振传来的信号??是的,她对动物也有效??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