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院校含金量这一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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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玩弄条文,将解释权用得炉火纯青的人不少。



    「席泽。」



    李维的声音平静无波,听不出丝毫被阻挠的挫败感。



    「在,长官!」



    「通知拉斯洛他们,不用在检察厅乾等了,立刻撤回指挥部。」



    「撤回?那????检察厅那边????」



    席泽一愣,很是不解。



    「我们换个方式配合,立刻以佩瓦省宪兵指挥部的名义,向双王城检察厅三处及帕克里特副处长本人,发出正式公函。」



    说完,李维停顿了几分钟,闭上眼睛,似乎在整理什麽。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整五分钟过去後,他才睁开眼睛。



    「你记一下,按照我说的写????」



    在席泽掏出笔後,李维开始口述。



    事由:关於提请依据《奥斯特帝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反颠覆调查规程》(枢密院令第1147号)成立《索科洛关走私案反颠覆协调组》并移交相关核心证据的函。



    席泽飞快记录,听到这个冗长的规程名称时脑袋都有点绕不过来了。



    不过李维没怎麽等他,仍旧在继续。



    正文大文是这样的。



    第一部分,根据宪兵指挥部《索科洛夫走私利益链专案组》(授权文件:佩宪指第18950321号)最新调查进展,现已查明????



    然後把一二三的小条说清楚,带上相应的附件,也就是证人证言,初步资金流向,走私清单以及初步监定报告。



    然後是第二条大文。



    依据《奥斯特帝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反颠覆调查规程》第五条第二款,说明给他们有义务配合宪兵在接到正式通报後48小时内,会同案件侦办机构成立《反颠覆协调组》。



    紧跟着第三条,同样是引用《奥斯特帝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反颠覆调查规程》中的第七条,要求他们把案件原始核心证据妥善保管,在协调组成立後,上述核心证据应立即移交协调组进行安全评估与深化调查。



    第四嘛????



    监於本案已符合规程第五条第二款所述情形,佩瓦省宪兵指挥部作为首先掌握核心证据之机构,现依据规程,正式提请双王城检察厅三处於48小时内,会同宪兵指挥部成立《索科洛夫走私案反颠覆协调组》。



    第五,在协调组成立之前,为确保证据安全及评估工作顺利启动,现要求检察厅三处即刻安排专员,与宪兵派驻人员进行核心证据的初步交接与联合封存,以备协调组启用。



    最後一「特此,此函抄送:佩瓦省总督署、帝国宪兵司令部、帝国最高检察厅。」



    李维说完,办公室内只剩下席泽的书写声音。



    等席泽写完後,他拉过来看了一眼,确认无误後,又吩咐道:「立刻按此内容拟文,用指挥部最正式的公函格式。」



    「是!长官!」



    「另外,让布劳恩和阿什比那边把材料准备好,包装得像样点,尤其是瓦西里那些关於帝国压迫的醉话,挑最刺耳的整理出来。」



    双王城检察厅,帕克里特已经收到了佩瓦省宪兵送达的公函。



    他花了半个小时研究,最後在办公室里对着部下感叹道:「我母校来的这位宪兵副指挥,很专业嘛!」



    帕克里特像是欣慰,又像是在怪罪。



    他将所有人召集了过来。



    「你们也都看过抄送的副本了吧?说说看,这写的是不是很漂亮。」



    杰米等人相视一眼,然後在帕克里特真诚的眼神询问中都表示「确实漂亮!」



    「这份公函引用的规程表面上看无懈可击,法律位阶高,触发条件明确,程序要求清晰,宪兵角色合理,证据充分!」



    ??



    像是要让大夥儿好好学学似的,帕克里特借着这个机会给大夥儿补课。



    众人点点头,听着他指着公函上的一条条给众人作为教材阐述着其中的东西。



    大夥儿听完就一个感受。



    「拉法乔特皇家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的,确实有含金量啊!」



    然而就在这时。



    「可是,他给我们故意留下了漏洞,你们谁看出来了?」



    帕克里特的眼神突然严肃。



    整个处室瞬间安静,直到一位平原人检察官突然举手。



    「危害安全和经济秩序的认定权模糊,这里的规程未由谁来认定一个案件存在明确证据指向危害安全或经济秩序。」



    「没错!」



    帕克里特点点头,然後看向众人补充道:「他作为宪兵副指挥,单方面做出此认定并据此要求成立协调组,存在自我授权和扩大解释的嫌疑。」



    所以他们这里完全可以质疑宪兵单方面提供的线索附件,是否足以触发如此高规格的协调机制,又是否需要更高级别的初步认可。



    「还有吗?」



    他又问道。



    但这次没人说话了。



    这让帕克里特笑了:「证据,这个核心证据的范围可以拿来说一说啊!他要求提前交接封存的证据,恰恰是此案中最敏感最能将案件性质推向关键部位的物证。」



    所以他们这里也完全可以质疑,在协调组尚未成立,其职能和权限未明确前,仅凭一纸公文就将这些核心证据移交给宪兵指定的安全顾问进行保管和独立评估,是否符合程序。



    又是否实质上架空了未来协调组中检察厅的话语权,是否可能造成证据在评估过程中被选择性解读甚至污染。



    听着帕克里特的解释,有人後悔没出来说了,其实他们之中有人知道的,但不知道为什麽,或许是因为帕克里特对李维的高评价,他们有点害羞了。



    「最後,他留给我们的陷阱是什麽?」



    「时间!」



    一位女性斯洛人检察官立马讲道。



    「48小时的时限要求非常紧迫,我们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层层上报请示,时间很可能不够。」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仓促同意成立协调组和移交证据,就可能掉入李维设下的程序陷阱,丧失对案件关键部分的控制。



    但如果他们断然拒绝或拖延,则会被李维扣上「不配合重大反颠覆调查」、「罔顾国家安全」的大帽子。



    「我们要先质疑吗?」



    有人突然问道。



    然而帕克里特却摇摇头,好笑道:「为什麽要质疑,这件事让总督署头疼去吧,我们这边也很难搞啊!」



    听着帕克里特的发言,所有人心照不宣。



    他们看出漏洞了吗?



    可以没有看出,反正乍一看,这份公函的名头太大了,确实不是他们一个检察厅三处就能简单应付的。



    该让更上面的人头疼才对。



    「从现在开始,我们帮助计时就行了。



    7



    48小时而已。



    三处会跟总督署一起慢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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