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窥探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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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研讨办公室!

    警员们讨论着案情,沈庭一边听着,也在破案群里讨论。

    kikO:“老大,我有发现,需要通讯商,还有前几年的移动设备的IMEI码。

    以及各手机商家的销售记录。

    (???)”

    IMEI是国际移动设备身份码。

    和人类身份证号码类似,IMEI就是每部手机的身份证,是唯一的。

    由15位数字组成!

    沈庭:“你要这些做什么?

    这资料量可不少!”

    kikO:“忙着呢!

    没空解释!

    一会你就知道了!

    ヾ(′▽`)ゝ”

    行!

    你管技术你说了算!

    ←_←

    沈庭共享了kikO需要的资料,唐探秦风跟着留言:

    “爆炸轿车行车记录仪,前七天的数据,我粗略看了一遍,依旧没找到嫌疑人。”

    竖锯:“我看现勘找到的炸弹碎片,这炸弹,应该不是新手的作品。

    他对炸弹的构造,应该非常熟悉。

    而爆炸威力这么大,是靠炸药量堆起来的。

    使用的炸药,应该是雷管里拆出来的,民间很常用,不算难找,但普通人也不容易大量获得。

    既能接触到炸药,又掌握了一定的炸弹制作技术,我怀疑从事是从事爆破方面的职业。”

    沈翊:“我的刑侦素描也失败了。

    凶手的身法,很有门道。

    很显然是故意躲着监控。

    凶手要不就踩过点,但我在宾馆前几天的监控里,没有找到凶手的身影。

    那可能有两种情况,凶手生活在宾馆附近,可能还在宾馆里住过。

    因此才对宾馆内外的监控,那么的熟悉。

    或者!

    凶手是专业杀手,对监控有着很高的职业敏感度。”

    这样啊!

    沈庭思索着……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结合竖锯所说的,凶手可能从事爆破职业。

    也许,凶手在宾馆附近的工地或矿场,工作过?

    “凶手使用的雷管炸药量,既然很多,有没有可能是从工作地点获取的。”

    那丢失的雷管,或许可以作为一个调查方向。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凶手是专业杀手,就有意思了。

    沈庭想起,那眼睛和手掌组成的凶器和铜牌。

    钱队也说了,二者组成的标志,还涉及其它案子。

    或许,这是凶手的代表性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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